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1-18 云国税函〔1999〕359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7〕574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缴纳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5号)转发给你们,云南移动通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
企业所得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汇总缴纳,请各地按汇总纳税企业的监管规定做好就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