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88年12月27日财政部财农税字〔1988〕90号公布 实施)
税谱®提示:根据 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规定,全文废止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来源: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