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861号 2000-10-26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省外贸企业甜菜粕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黑国税发[2000]148号)收悉。关于你局要求对出口的甜菜粕予以退税的问题,考虑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39号)已将其列入征税范围,总局同意对出口已征税的甜菜粕予以退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