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5〕8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6年8月18日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26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资源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