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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远程认证系统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远程认证系统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3〕22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5-12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金税二期工程完善拓展的各项工作安排,总局对各地推荐的远程认证软件和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统一测试评审,其中,我省通过评审的远程认证软件企业有: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天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捷创)。根据我省目前远程认证系统的推广应用情况,为进一步加快远程认证系统的推行进度,切实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随着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即将全面推行到位,企业反映的发票“认证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的一项突出矛盾,对此,各地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从方便纳税人和维护纳税人利益角度出发,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纳税人积极选择使用远程认证系统,以彻底解决认证难的矛盾。

二、各地应充分认识到,推行远程认证系统也是目前防止“非典”工作的需要,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以避免由于人员过于集中给防止“非典”工作造成困难。

三、为了减少矛盾,加快推行进度,我省通过评审的两家远程认证软件企业在我省的软件推行工作,在2003年8月底前,推行的地域可暂按原电子申报规定的区域推行。原两公司规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也可以推行。另外,原已推行的维持现状。

四、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计划,并报省局备案。截止2003年4月底各地已推行远程认证系统的户数,请于5月底前上报省局。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