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规定,全文废止
为贯彻《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4〕5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地方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省地方税务局对进户执法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地税规〔2009〕6号)第十三条中所述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核查予以取消,对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不再进户核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