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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9〕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宁政规〔2022〕1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138 号)精神,加强我市老年教育工作,推进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老年教育机制更健全,职责更明确,内容更丰富,供给能力、服务水平、社会活力和内涵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关注和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多元参与、灵活便捷、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 

  1.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宣传、文明、老干、民政、卫健(老龄)、发改、财政、人社、体育、文化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形成“一方牵头、各方参与、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2.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本级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支持老年教育。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负责老年教育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老干局负责本区域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工作,老龄委负责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教育工作,其他举办老年教育的部门和机构要充分挖掘已有办学潜力,办好老年教育并向社会开放。 

  3.完善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发挥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含部门、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其服务指导基层老年教育功能,加强其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推进基层老年学校正常开展办学活动,丰富基层老年学校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办学,促进老年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医养教有机融合,形成覆盖广泛、层次清晰、融合开放的老年教育办学格局。 

  (二)扩大资源供给 

  4.巩固提升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按照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和省达标老年大学建设标准,加强市、县两级老年大学机构、人员和师资队伍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健全组织机构,推动建设独立校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场所和办学设施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育精品(特色)课程,开展校际交流研讨活动,切实提高教学水平。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到2020年,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  

  5.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场所、设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建成一批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发挥老年大学资源优势,为老年教育提供丰富的师资、课程、教材,深入城乡特别是偏远农村送学,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地学习。力争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道)、6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校(学习中心)。 

  6.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老年教育,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建立学校开放设施使用管理机制,有步骤地推动公办学校向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支持。 

  7.推动社会公共设施服务老年教育。鼓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共体育设施、乡村文化设施等,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免费开放。鼓励各级老年大学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公共设施和资源,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研修基地、体验基地、教育基地,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 

  8.探索开放办学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外包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等各类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社会力量所办的老年教育机构和公办老年教育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9.探索开展医养教结合模式。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在有条件的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农村幸福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医养教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培育和延伸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老年旅游、服装服饰、文化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产业链。组织和鼓励专业社工、教师、志愿者到养老机构提供教育服务。到2020年,建立3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 

  (三)提升服务水平 

  10.创新学习形式。研究制定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学习咨询服务,增强老年人学习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推动在线学习、移动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到2020年,培育100个学习活动团队、建立100个网上学习圈或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 

  11.加强学习资源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遴选一批通用型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围绕我市优秀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开发一批有闽东特色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到2020年,新增老年教育学习课程500讲。

  12.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依靠远程教育优势,搭建适合老年人使用的网上学习平台,制作推出系列精品课件,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建设,加快建设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向社会开放共享。到2020年,远程老年教育网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四)建立长效机制 

  13.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鼓励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学位。 

  14.建立老年人学习激励机制。探索老年人学习成果积累、认证与转换工作,推进学分银行试点建设,为老年学习者建立学习账户,依据相应标准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课程证书和荣誉证书。鼓励各类办学主体开展多形式的老年学习积分兑换和奖励活动。建立老年学习星级管理制度,对优秀老年学习者和团队带头人进行奖励。 

  15.加强理论研究。依托高校、老年大学、老年教育机构等人才资源建立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基地,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和应用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实践问题,深化对新时代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搭建优秀成果共享和推广平台,鼓励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16.加强宁台交流合作。借鉴台湾老年教育工作经验,引进优质老年教育资源,支持我市从事老年教育的管理人员、教师、专家、学者与台湾开展交流研讨,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重点推进计划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着力强化老年教育的教育功能,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使其成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开展主题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学习和活动中。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等文化内容。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年学习活动团队。 

  (二)老年大学提升计划。推进老年大学达标校建设,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工作,到2020年,每个县建成1所达标老年大学,力争市老年大学建成办学条件优良、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办学效果显著的福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并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老年大学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 

  (三)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建设计划。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规范化建设,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新建500个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在此基础上,打造10个集学习指导、资源提供、团队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 

  (四)高校老年大学建设计划。推动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和高职院校整合现有办学资源,面向社会举办老年大学,为老年人就近学习提供便利,推进区域间老年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建成1所师资充足、设施齐全、开放共享的高校老年大学。 

  (五)老年开放大学建设计划。支持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大学、学院)建设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探索实体办班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体验学习相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开放教育理念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降低教育成本,增加老年教育灵活性和多样性,助力推动公平普惠的老年教育“时时、处处、人人”学习的新局面。2020年,市本级和60%的县(市、区)成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 

  (六)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全市范围老年教育教师资源整合,分别建立老年教育市级和县级师资库,并形成保障机制。建立和实施老年教育教师、管理人员分级培训机制,依托高校、老年大学等建立老年教育队伍培训基地。到2020年,培训老年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500人、学习活动团队带头人100人。 

  (七)老有所为计划。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推动各类老年社会团体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每所老年大学培育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 

  (八)志愿者培育计划。鼓励科教文卫体工作者、其他有专长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志愿服务老年教育,建设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新增老年教育志愿者2000人。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应将老年教育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大教育”进行统筹。市、县、乡三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老年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老年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县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老年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老年教育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抓实。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统筹,对薄弱村采取送学上门,对人口聚集村定期开展保健、科技、法律、政策等相关知识讲座。未建和建筑面积不足的市、县老年大学应列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改建、新建和扩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发挥老年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县两级社区大学(学院)要发挥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师资队伍培训和资源开发。新开发房地产楼盘应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新增的公共设施有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活动场地保障,让居民能够就地就近参与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应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风尚,让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将老年教育活动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扩大老年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依托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重大活动,宣传老年教育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供给。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推动教育系统开展老年教育试点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定城区部分学校作为试点设立老年学校,周末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让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共享现有的学校场所、设施,盘活和发挥教育资源作用。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面向民众开放拥有的教育资源,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全天候向社会开放文化、体育、科技等公共设施(活动中心),让老年人和民众进行体验、开展活动,提高他们获得感。 

  (四)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教育开展。市、县和乡镇(街道)应建立常态化经费投入机制,终身教育经费从2019年起按辖区人口及实际工作需要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根据市、县财力情况,逐步提高对老年大学的生均经费拨付标准,逐步提高城乡社区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内涵质量。市、县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要广泛发动教育、卫健、文化、科技等社会各行业专家和学者利用自身学识和技能,为发展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服务。市、县两级组织建立师资库并动态调整,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满足老年教育多样化、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的教师供给。鼓励支持有一技之长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利用课余、工余时间到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机构任教,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课酬,以激活地方人才资源。公办老年大学专职教师纳入教育系统教师单列管理。  

  (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县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督查,督查结果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推动老年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序开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01-30 有效范围: 福建 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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