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6〕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甬政发〔2018〕83号)规定,删除第五条(四)中的“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宁波市体育产业,有效扩大体育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1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断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宁波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原则
健康理念更加深入。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强身健体,提高群众体育生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投资体育、投资健康的生活理念,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政策支持更加强化。充分重视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思想,不断提高体育人口数量,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破除行业壁垒、克服政策障碍,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
市场机制更加灵活。各级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和体育产业发展模式。突出企业、行业组织主体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产业融合更加拓宽。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的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旅游、卫生等行业的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初具规模、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
——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规模。提升体育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800亿元,实现增加值超过17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6%以上,其中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的比重超过40%。其中,到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436亿元,实现增加值超过128亿元。
——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体系。打造地域特色鲜明、布局结构合理、产品和服务丰富的体育产业体系。重点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升级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业;鼓励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商贸等服务业态;加强体育的跨界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金融等新兴体育业态的不断壮大。
——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规划、土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人才、就业等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备。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基础。体育设施供给明显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新建足球场地100片以上,全市100%乡镇拥有足球场;新建或改建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350个以上,社区与行政村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到100%,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以上;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其中,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平方米;新建足球场地50片以上;新建或改建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150个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创新
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公布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扶持体育行业协会发展。在体育赛事改革领域,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培育和支持专业化赛事运营企业和社会组织。推动职业体育发展,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道路,探索组建或引进职业足球等俱乐部。创新体育场馆建设运营机制,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运营活力,在保障公益性的前提下,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二)科学统筹体育产业合理布局
统筹规划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资金、人才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体育产业的整合和扩张,推动产业间的分工协作。依托已有的资源条件,确定以竞赛表演业和体育健身休闲业为重点、体育培训业为亮点,带动整个体育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大力扶持体育中介服务业和体育金融保险业;通过市场调节来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和体育用品销售业,培育2~3个全国知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品牌;加快发展体育彩票业;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因地制宜地开展冰雪运动。
(三)积极拓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继续办好八一男女篮、海天乒乓球职业联赛、国际网球赛、国家女排主场等传统赛事,着力培育近年来涌现的真武魂自由搏击、国际铁人三项和宁波马拉松系列等新兴赛事,积极争取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落户宁波,逐步提高宁波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的氛围。遵循市场规律,兼顾经济效益,应用政府补助等激励机制,积极策划举办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使重大赛事成为宣传宁波的重要名片,提升宁波长三角南翼赛事中心城市品牌。
(四)大力开发体育健身休闲市场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禀赋,利用宁波的山水特色,推进非奥项目及基地建设,大力开发以地方特色运动休闲基地为主的体育运动休闲市场,形成一县一品一特色,以基地建设带动产业集群化和集团化发展。重点打造“一城、二带、三区”,“一城”,即宁波杭州湾运动休闲城;“二带”,即环东钱湖运动休闲带、象山港海洋运动休闲带;“三区”,即四明山户外运动休闲聚集区、宁海乡村古镇户外运动休闲聚集区和甬北慈东运动休闲聚集区。加强步道和古道的联网,推进县(市)区游步道建设。同时,探索以“公园+体育”模式推进社会体育场地建设,在原规划的体育公园内增设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在城区公园绿地和公共空间提升改造过程中,将提高部分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利用桥梁和高架桥下、人防地下工程和三江六岸堤防整治工程等公共资源,挖掘潜力,增加体育设施。
(五)探索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模式
鼓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各类融资模式,并坚持体育设施利用的公益性原则。探索新形势下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新模式,鼓励以企业化经营和服务外包为手段,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统筹全市体育场馆资源,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场馆的管理运营,不断提升宁波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适时成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市级体育场馆运营公司。全面推进学校公共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力度,探索有效的开放机制。
(六)协调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广电影视传媒、商贸、电子信息、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流通、教育培训、建筑、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建立体育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扩张产业边界、创造新型产业业态,推动体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打造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产业集聚区,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积极探索中国体育用品博览会等体育会展。上线“体育宁波”智慧平台,打造在线一体化、数据化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群众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体育产品。
(七)深入推进体育教育融合发展
深化教体结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鼓励学校成立课外体育俱乐部,在青少年群体中广泛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运动,打造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校园足球联赛。
(八)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推进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大力推进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通过社团评估确定一定等级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各项体育公共职能。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提高赛事组织能力,创办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加大体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的工作力度,为市民创建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
(九)大力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增强公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类型的兴趣小组,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通过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探索制订运动与健康促进发展方案。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引导民众科学健身,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建立科学健身指导和体验中心,打造科学健身示范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建立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发展体育产业中的职责,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宁波市体育产业联合会、宁波市体育科学学会的作用,使之在制定服务规范、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加强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完善工作,做到合法、规范、高效运作,使之真正发挥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落实专项资金政策
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合作,推动成立体育产业子基金。加强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公正、严格监管”的原则。有条件的各县(市)区要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本地特色体育产业发展。探索成立宁波市体育基金会,采取市场化规范化运作,开发和丰富体育产品。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多种性质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引领新兴体育业态尽快形成和快速发展,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的待遇。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四)落实优惠税费政策
落实现行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企业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等进行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五)加强规划引导和用地保障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群众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和体育赛事场馆建设做好相关规划,并保障执行。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审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的意见。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标准的,要通过棚改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农村闲置房等土地资源改建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海岛等开发体育项目。
(六)加强法制规范建设
根据国家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制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体育广告赞助、体育中介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对各类体育经营活动依法实施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
(七)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把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积极引进高素质体育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培养体育产业人才,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体育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推进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研究制订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和体育训练经历人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制订实施细则,切实把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2016年2月7日施行。
附件:宁波市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推进项目分解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附件
宁波市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推进项目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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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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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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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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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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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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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场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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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足球场地100片以上,全市100%乡镇拥有足球场;新建或改建350个以上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社区与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实现100%覆盖,其中到2020年,新建足球场地50片,新建或改建150个以上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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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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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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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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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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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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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城区及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达标的,通过城市空置场所、城市公园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支持社会力量兴建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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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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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场馆设施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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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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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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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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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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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体卫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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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动开展宁波市体医结合试点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医疗服务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运动康复、健身指导、慢病运动干预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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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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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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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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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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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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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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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育宁波”智慧
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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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线“体育宁波”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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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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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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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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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足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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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启动宁波市足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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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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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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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力推广校园足球,打造小学、初中、高中三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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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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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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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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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体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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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确保学生每天体育互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位学生至少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校对体育教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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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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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和运动休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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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国家级(省级、市级)运动休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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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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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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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培育创建以体育产业为主要载体的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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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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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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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和完善一批体育特色休闲基地,形成“一县(市、区)一品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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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体育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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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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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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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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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依托浙江省体育用品制造业和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重点扶持一批体育用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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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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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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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鼓励和扶持重点体育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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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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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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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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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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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适时成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市级体育场馆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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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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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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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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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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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运动休闲(旅游)基地、精品路线、优秀项目认定工作,将运动休闲纳入旅游资源推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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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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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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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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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育社团“三化”(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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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体育社团实体化建设,深化体育赛事、体育项目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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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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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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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进体育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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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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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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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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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体育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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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定期举办宁波市体育产业项目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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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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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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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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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项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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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充分发挥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合作,推动成立体育产业子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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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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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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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探索成立宁波市体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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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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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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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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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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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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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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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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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实施非营利组织(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认定,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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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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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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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体育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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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体育专题专栏节目,建立体育产业与媒体的合作与互动机制。继续做好全民健身大讲堂,普及健身知识,丰富体育文化,培育体育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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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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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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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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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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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许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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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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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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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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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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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加强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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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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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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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贯彻落实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大力引进高素质体育人才;通过与高校、社会机构合作等途径培养体育产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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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办、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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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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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责任部门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