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十条意见【全文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十条意见【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8〕90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1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八条意见》 ( 湖政办发〔2019〕30号规定,自2019年11月25日起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电商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体)电商化应用。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经营主体(联合体)”。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经营主体(联合体)”的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3次。

  2.支持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第三方示范服务平台”。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第三方示范服务平台”的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3次。

3.支持农家乐电商化营销。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为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农家乐”。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农家乐”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推动农村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的单位,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社区)创建。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社区)”。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社区)”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基地”。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基地”的单位,给予建设运营主体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依托农村电商创业创新

  7.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双创’示范点”。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双创’示范点”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推动物流冷链体系向农村延伸

  8.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的末端网络建设。按照湖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规定,认定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寄递物流企业”。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寄递物流企业”的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3次。

  五、健全农村电商公共平台体系

  9.支持农村电商“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深化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服务平台(站点)建设。对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按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按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乡镇(街道)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按投资额的3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社区)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按5000元/个给予补助。

  六、加强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

  10.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农村电商培训纳入全市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范围。农村电商的培训要求及补助标准,参照《湖州市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初级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要求及补助标准,培训补助经费在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资金中列支。

七、附则

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市本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本政策适用于市本级各区(含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每年由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上一年度创建的“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进行评选,并联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创建的示范单位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重复奖补的情况发生;必要时可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抽查、进行现场查看。

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涉及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同一类型奖补的,不重复享受;符合本政策意见有关规定的同一单位,涉及多项奖补的,实行从高原则,不重复享受;申报当年度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意见的有关奖补。

本意见自2019年2月3日施行,其中涉及的具体补助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县可参照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