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备案)评审表
序号 |
内容 |
指标(权重) |
简述 |
1 |
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 |
成功吸引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15) |
补充提供团队和企业清单。包括创始人姓名、身份证号、团队或企业名称、入驻时间、创业方向(产品)。 |
成功从众创空间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化运营创业企业的数量。(15) |
补充提供成功商业化运营的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法人代码、工商注册时间、累计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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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 |
提供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次数。(10) |
补充提供服务清单。包括提供具体专业技术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提供服务单位。 |
为创业者推介科技成果、撮合成果对接并成功转移转化的案例及次数。(10) |
补充提供成果服务清单。包括提供具体成果名称、转让和授与(服务)方、时间、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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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 |
为创业企业进行创业融资的企业数、融资情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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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提供股权融资企业名称、风险资本(金融资本)数量、投资(借贷)人(涉及商业秘密的可用*替代)、股权或借贷基本情况。 |
4 |
建立创业导师队伍情况 |
创业导师人数、创业辅导活动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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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提供创业导师姓名、职业背景和联系方式、开展辅导的主要方式。 |
5 |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情况 |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次数。(15)
|
补充提供培训活动时间、名称或主题、具体地点、参加培训人数、组织培训负责人。 |
6 |
其他富有特色的成功创业服务情况 |
(加分项,每项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评价内容设为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指标总分值为100分,详细指标内容及权重如下表: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集聚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者 |
1 |
在孵创业项目数(个)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入驻在孵企业数量(纳入评价的在孵企业需符合需符合《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入驻企业标准,下同) |
10 |
2 |
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数(个)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累计在孵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国家和省“千人”、“万人”项目,海外工程师项目等高层次人才项目数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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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职创业人员数(人)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拥有在职创业人员数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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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学生人数(人)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拥有大学生人数(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对大学生核定标准) |
10 |
|
服务绩效 |
5 |
各类科技型企业数(个)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累计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高”企业数(包括“瞪羚”企业),“双高”、“瞪羚”企业1家抵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抵3家 |
10 |
6 |
创业股权投资服务项目数(个) |
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客企业(团队)的创业种子基金或各类投资基金,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提供创业股权投资服务项目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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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业股权投资服务项目金额(万元) |
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客企业(团队)的创业种子基金或各类投资基金,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提供创业股权投资服务项目金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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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已获得授权专利数(个)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已获得授权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数量,发明专利1项抵5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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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和荣誉数量(项)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创业团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得各级各类奖项、荣誉数量,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分别1项抵2项和3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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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及税收贡献 |
10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上年度众创空间和空间内在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
10 |
11 |
纳税贡献(万元) |
每千平方米运营面积上年度众创空间和空间内在孵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情况 |
10 |
三、评价程序
采取众创空间提交绩效评价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价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对众创空间进行实地抽查,形成最终的评价成绩,具体流程如下:
1.各区县推荐的众创空间根据市科技局下发的评优通知提交年度评价材料;
2.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核实各众创空间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将最终核实的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排名,按照各项指标的排名计算最终得分,必要时对部分众创空间进行实地考察,形成综合评价成绩;
3.市科技局经行政程序确定评价结果后发文公布。
四、评价结果
市级优秀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依据评价排名,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年度数量由湖州市众创空间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http://kjj.huzhou.gov.cn/art/2019/9/20/art_1229209483_5493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