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8〕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之《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民需求为本,以历史传承为脉,以特色文化为魂,深入挖掘和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浙江人文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运用“文化+”“互联网+”,推动文旅融合、文教结合,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助推“四大”建设、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凸显浙江文脉、浙江元素,打造浙江文化金名片,推进文化浙江建设。
二、 主要目标
到2022年,通过实施六大工程,使我省成为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高地,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党政群协同、部门地方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5年内新申报成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1项以上;整理出版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类重要典籍10部以上;新创作编排以浙江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和表现方式的各类文化精品60部以上;修(新)建各类传统文化展览展示设施200个以上;以传统文化为内容的旅游活动参与人次实现翻一番;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覆盖人群3000万人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浙江世界级文化遗产培育申报工程。
1. 工作目标。2019年,良渚遗址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到2022年,更多浙江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国家文物局“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申遗)点5处以上;完成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3条丝、瓷、茶体验专线。
2. 主要工作。
——推进良渚遗址保护申遗。深化遗址核心区环境整治,完成良渚古城遗址现场展示、良渚博物院改造提升、遗产监测中心和良渚国际考古保护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力争2019年良渚遗址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建设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和浙江考古遗产展示园,全面展示历史风貌和玉器文明,良渚遗址真正成为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宣传浙江文化渊源的重地。(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与活化。推动更多遗产点纳入国家文物局“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项目。推进宁波永丰库遗址、保国寺、天童寺等省内纳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点的保护整治,建设上林湖越窑遗址、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海上丝绸之路”活化石。突出浙江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大宗商品丝、瓷、茶发源地的地位,建设龙泉青瓷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临安天目窑遗址一杭州老虎洞窑址”和“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一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一温州永嘉瓯窑小镇一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为主线的青瓷体验专线,“湖州钱山漾遗址一湖州桑基鱼塘一湖州丝绸小镇一南浔古镇一中国丝绸博物馆”为主线的丝绸体验专线,“余姚河姆渡遗址一西湖龙井茶园一中国茶叶博物馆”为主线的茶叶体验专线。(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旅游局,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推进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积极推荐浙江项目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3—2025年)》《良渚遗址申遗工作计划》。拟出台政策:制订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规划、浙江省“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保护管理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
4. 考核评价。良渚遗址通过2019年世界遗产大会投票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统计纳入国家文物局“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项目数量、新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量。
(二)实施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工程。
1.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累计保护1000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完成10000幢传统民居的抢救性保护。
2. 主要工作。
——推进传统民居保护试点扩面。总结推行松阳模式、兰溪诸葛模式、建德新叶模式和松阳“拯救老屋”项目等经验做法。以建德新叶村乡土建筑、诸暨斯宅古建筑群等传统民居类建筑整治提升为试点,带动全省传统民居保护。(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农办、省建设厅)
——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每年开展250个重点村、一般村项目建设;评选20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选择100个传统村落开展风貌保护提升和文物保护修缮工作。(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宣传部、省建设厅、省文物局)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拟出台政策:制订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抢救和预防性保护规范。
4. 考核评价。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
(三)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展示体验工程。
1. 工作目标。到2022年,创建100家旅游风情小镇;培育130个非遗主题小镇和民俗文化村;打造2条非遗精品旅游体验路线。
2. 主要工作。
——打造展示体验平台。以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馆、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等为重点,为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产品展示搭建平台。以传统工艺资源为基础,建设一批旅游风情小镇、非遗主题小镇、民俗文化村、传统技艺非遗工作站。(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打造精品旅游体验路线。推动非遗走进百姓、融入生活,以“湖州南浔(轧蚕花、双庙渚蚕花水会)一嘉兴秀洲(网船会)一桐乡(非遗馆)一德清(新市蚕花水会)一杭州余杭(清水丝绵制作技艺)”为轴线,打造蚕桑文化之旅精品旅游体验项目。以“嘉兴海宁(缺石灯会)一杭州拱墅(运河元宵灯会)一绍兴柯桥(社戏、祝福)一宁波宁海(前童镇元宵行会)一台州临海(台州府城元宵灯会、台州府城小吃)一温州泰顺(百家宴)”为轴线,打造年味江南之旅精品旅游体验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三五”规划》。拟出台政策: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
4. 考核评价。以非遗保护有关数据统计为依据,对各地进行考核;开展旅游风情小镇、省非遗主题小镇、民俗文化村验收挂牌。
(四)实施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工程。
1. 工作目标。到2022年,编辑出版《中国历代绘画大系》《中华礼藏》《中华古籍总目•浙江卷》等10部文化传承经典;建成5个以上展示浙派学术的陈列馆、展览馆和艺术馆;编撰出版一批浙江特色文化大中小学教材。
2. 主要工作。
——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加强对浙学、南宋史研究等浙江传统优势学术的学科支持,建设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浙江学术学人馆。开展浙派学术资源普查,研究浙派学术内核及各分支学派特色,提升浙派学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省内馆藏和民间遗存的地方文书档案、宗谱、鱼鳞图册、未刊本等开展整理研究。(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社科院、省社科联)
——加强特色文化研究教育。研究南戏、浙派绘画、浙派古琴等浙派艺术发展脉络。加强浙江农民画、渔民画、剪纸等民间艺术的挖掘研究。整理出版《浙江文丛》二期、百年浙江影像文献。推进浙江文化资源库等重点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推进浙江特色文化大中小学教材编撰和进课堂工作,编入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浙江出版集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
——推进古籍保护体系建设。建设古籍资源库、浙学文献中心总库,整理出版《中华古籍总目•浙江卷》;建设浙江历史文献数字资源总库,形成便利的数字服务体系;建设浙江省地方文献缩微资源总库,形成纸质、数字资源和缩微胶片三位一体的文献保护体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浙江出版集团、省社科联)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实施方案》《浙江省“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方案》。拟出台政策:制订古籍修复工作网络管理规定、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达标单位评审办法、文化资源库管理规定、浙江学术传承与振兴工程实施规划。
4. 考核评价。统计各类典籍文献出版数量;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
(五)实施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精品创作服务工程。
1. 工作目标。到2022年,围绕传统文化题材创作,推出25部舞台艺术精品、20部优秀图书、10部优秀长篇小说和报告文学、10部优秀电影、10部优秀电视剧、10部优秀动画片、10部优秀纪录片和一批有传播力影响力的数字网络作品;命名100个村级越剧之乡,确立100个越剧传承基地,扶持100个越剧表演团体,建成100个越剧广场(戏曲角),打造1000处越剧文化墙,培育100个校园戏曲社团组织。
2. 主要工作。
——实施一批以传统文化为内容的精品创作项目。打造一批优秀传统文化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出版物、数字网络精品。加强戏剧电影创作展映。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故事动漫创作生产、文学创作传播和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摄影创作。拓展传统文化网络文学主题创作。(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集团、省文联、省作协)
——创新传统戏曲平台和载体。建设温州戏曲生态文化园、金华婺剧文化公园、遂昌关雎文化园,培育杭州西溪戏曲小镇、杭州湘湖演艺小镇、乌镇国际戏剧小镇、峡州越剧小镇、遂昌汤显祖戏曲小镇等,推动戏曲与旅游、康养、观光农业融合发展。依托浙江音乐学院、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等艺术院校和研究机构,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孵化器。开设戏曲数字频道,实施“戏曲云”计划。每年支持拍摄2—3部戏曲电影加入农村电影放映片源。(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打造越剧文化圈。以峡州、杭州为核心区,打造2个浙江越剧文化圈,实现峡州百姓剧场、公园越剧角天天演,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中国越•剧场精品越剧天天演,充分满足市民游客需求。(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实施“六个五”精品献礼工程方案》。拟出台政策:制订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规划、戏曲数字频道实施方案、越剧文化圈打造计划。
4. 考核评价。统计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特色小镇通过评估验收挂牌。
(六)实施浙江特色传统文化重点提升工程。
1. 工作目标。到2022年,实施50项大运河遗产点段提升项目;打造2条唐诗之路山水人文旅游精品线路、1条南孔文化体验线路、3条西湖专题文化旅游线路;整修9座藏书楼,重修4家传统书院,建设5个省级传统书院国学教育重点基地;修复建成10个民国名人故居、陈列馆;每年红色旅游达到600万人次以上。
2. 主要工作。
——推进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重点实施50项遗产点段的保护项目、展示项目、监测项目、环境景观提升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推动大运河沿线剧场、美术馆组成联盟,搭建惠民展演展览平台,打造中国大运河庙会、京杭大运河国际诗歌大会、武林文化长廊等大运河文化品牌。创建京杭大运河•杭州5A级景区。开发杭州京杭运河游、宁波三江水上夜游、嘉兴古运河旅游、柯桥运河旅游、“漫南浔”水乡之旅、“水运菰城”水上夜游等专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打造唐诗之路山水人文旅游精品。通过遗迹挖掘、媒体宣传、艺术创作、成果出版、标识打造,形成集文化遗产、旅游、生态、民俗、美食于一体的2条山水人文旅游精品路线。以“壮游天下”为主题,以“钱塘江西陵古渡一浙东古运河一古纤道一绍兴鉴湖一曹娥江一上虞一剡溪一峡州一新昌一天台华顶峰、国清寺”为轴线,建设新昌天姥山•十里潜溪旅游度假区、神仙居悦城、天台山和合小镇等项目,重现浙东唐诗之路。以“隐居山水”为主题,围绕“千岛湖核心区块和新安江一富春江一钱塘江”轴线,通过建设九姓渔村文化综合体、创建新安江5A景区、打造钱塘江潮文化等项目,重现钱塘江唐诗之路。(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打造南孔文化体验圣地。建设孔氏南宗家庙、南孔文化研究院、孔子文化博物馆等衢州南孔文化核心区和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以衢州孔氏南宗家庙、磐安榉溪孔氏宗祠、杭州孔庙为基点,以衢州祭孔大典(南孔祭典)为纽带,整合南宗祭孔大典、儒学节庆礼、儒家六艺、文人四友等系列儒学元素,打造南孔文化体验线路。对接国家孔子学院项目,打造儒学文化研修传播中心,举办国际儒学交流活动,建立国际孔子文化联盟,拓展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衢州市、杭州市、金华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
——重塑南宋特色文化。建设杭州南宋皇城考古遗址公园、绍兴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以杭州南宋皇城遗址区域为核心,整合吴山、中山中路、河坊街等周边区块,结合南宋非遗传承、文物收集整理,打造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综合互动的南宋文化体验园区,推出“南宋印象”“南宋雅乐”等主题演艺项目,重现南宋时期市民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和文化风貌。(责任单位:杭州市、绍兴市政府,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
——推出西湖专题文化游。实施岳庙、陈文龙墓、于谦祠、张苍水墓、秋瑾墓、淞沪战役阵亡将士纪念碑、抗美援朝志愿军雕像等整治提升项目,打造爱国文化专题旅游线路。将灵隐寺和飞来峰造像、净慈寺、抱朴道院等佛、道教遗存,龙井茶园等茶禅文化,林和靖、盖叫天等隐逸名人史迹串珠成线,打造西湖修身文化专题旅游线路。整合西泠印社、西泠书画院、浙江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浙江西湖美术馆、中国印学博物馆、余杭吴昌硕纪念馆等,打造国画印学专题体验线路。(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文联)
——提升浙江书香文化。建设兰亭书法特色小镇和兰亭书法体验馆,打造1条以“兰亭书道”为核心的浙江书法文化之路。提升浙江藏书楼、传统书院展示服务功能,做好湖州皕宋楼、南浔嘉业藏书楼、嘉兴曝书亭、海盐西涧草堂、海宁衍芬草堂、杭州文澜阁、绍兴古越藏书楼、余姚五桂楼、宁波天一阁的整修,设置公众活动空间,开展抄写、写样、雕版与活字制作、印刷装订、装帧装潢等活态体验。实施杭州万松书院、淳安瀛山书院、绍兴蕺山证人书院、宁波甬上证人书院重修项目。鼓励以书院为载体开设少儿国学、传统文化公益课程,建设省级和地方传统书院国学教育重点基地。形成“书院+图书馆”文化传播模式,设立图书馆书院分馆。围绕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开展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浙江。(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打响红色旅游品牌。实施南湖旅游区湖滨主题公园建设、南湖旅游区5A整治提升项目,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供丰富、生动、体验性和参与性强的旅游产品,创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以嘉兴南湖景区为核心,串联省内各红色景区,包括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旧址群、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旧址群、红军挺进师旧址群、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等,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带动全域红色旅游发展。与上海对接,打造“上海一大会址一嘉兴南湖红船”红色之旅精品线路。(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旅游局、省文物局,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3. 配套政策。已出台政策:《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拟出台政策:制订浙江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唐诗之路总体建设规划、南孔文化复兴实施意见、南宋皇城遗址片区保护展示方案、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规划、浙江书法文化之路建设规划、红色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4. 考核评价。将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省级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完成重要南宋文化街道、建筑修复整治和挂牌展示;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首批传统书院国学教育重点基地挂牌;西湖重要文化名人居住地、重大文化事件发生地挂牌展示;开展红色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
四、保障措施
1.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把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建立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定期研究推进。完善专项统计制度,健全督查通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充分运用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估,加强跟踪监测、动态管理。
2. 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突出重点,统筹资金,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评估。探索设立浙江艺术发展基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加投入,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传统文化品牌。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配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文化项目,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捐赠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
3. 加强人才培养。依托高校、艺术院团、文化机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形成学历教育、证书教育、岗位培训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新松计划”“新峰计划”“新鼎计划”“新光计划”,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名家大师示范带动、提携后进的作用,形成青蓝相继的人才格局。完善教育、医疗、住房、职称评定等人才配套政策。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志愿者队伍。
4. 强化科研支撑。充分发挥文联、社科联等群众性团体组织,西泠印社等学术研究机构,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平台作用,开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加强高校、科研机构、艺术院团协同创新,建立学科平台,加强科技手段在传统文化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广。发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的共建优势,推进建立文化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建设。
5. 创新宣传传播。打造一批原创性、有影响力的优秀传统文化栏目节目,对浙江卫视戏曲栏目进行改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入校园活动,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将传统文化知识纳入各级教育升学考试内容。加强各地传统文化地标宣传,推出一批宣传标语、形象标识。在港澳台地区开设“西泠学堂”。建设国际丝路之绸研究联盟、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非遗保护研究与交流合作中心。支持宁波市建设保加利亚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支持温州市在海外设立“瓯越文化传承基地”。打造美丽浙江、“丝绸之路”浙江等传统文化交流品牌。
6. 建设数字文化。大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建设,推动管理数字化、信息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浙江省文物资源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平台、“天地一体”文物执法督察等数字化管理平台。建成浙江省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和非遗信息化网络,推进专题数据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和倍增功能。
附件: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表
附件
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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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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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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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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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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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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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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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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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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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遗址申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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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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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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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完成国际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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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3—2025年)》《良渚遗址申遗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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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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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9年世界遗产大会投票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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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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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民居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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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办、省委宣传部、省建设厅、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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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全省累计保护1000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完成10000幢传统民居的抢救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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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松阳“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实施第二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试点开展新叶村乡土建筑、诸暨斯宅等传统民居类建筑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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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咼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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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抢救和预防性保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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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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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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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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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社科院、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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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中国历代绘画大系》《中华礼藏》《中华古籍总目•浙江卷》等一批文化传承经典,整理出版《浙江文丛》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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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首批立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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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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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术传承与振兴工程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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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各类典籍文献出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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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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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五”精品献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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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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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优秀图书20部,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数字网络作品各10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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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优秀图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数字网络作品各2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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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六个五”精品献礼工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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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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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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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孵化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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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各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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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浙江音乐学院、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等艺术院校与研究机构,构建“四中心一平台”,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孵化器;探索设立浙江艺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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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舞台艺术创作题材规划中心、剧本创作服务中心、艺术评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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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舞台艺术创作重点题材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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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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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中心”组建完成并有效运行;浙江艺术基金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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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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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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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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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50项大运河遗产点段相关项目,推进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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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浙江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启动部分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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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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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将建设成效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省级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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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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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之路山水人文旅游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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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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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条唐诗之路山水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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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沿线范围内文物和非遗资源调查,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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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浙江省旅游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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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之路总体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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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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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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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孔文化体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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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杭州市、金华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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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衢州孔氏南宗家庙一磐安棒溪孔氏宗祠一杭州孔庙”为主线的南孔文化体验线路;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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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文化产业园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绘制南孔文化旅游地图;加快儒学文化产业园重大项目建设和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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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总体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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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孔文化复兴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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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创建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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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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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特色文化重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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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绍兴市政府,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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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南宋文化体验园区和南宋皇城考古遗址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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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杭州与绍兴南宋文化遗产资源情况调查;推进南宋皇城考古遗址、宋六陵考古遗址的勘探挖掘和研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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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南宋临安城遗址考古工作计划(2017—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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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皇城遗址片区保护展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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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重要南宋文化街道、建筑修复整治和挂牌展示;按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和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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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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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楼展示服务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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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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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9座藏书楼,开展抄写、写样、雕版与活字制作、印刷装订、装帧装潢等活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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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浙江藏书楼文化旅游图;制定重点传统藏书楼整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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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统藏书楼公共服务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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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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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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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书院展示服务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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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物局、省文联,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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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4家传统书院;建设首批省级传统书院国学教育重点基地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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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重点传统书院重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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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统书院国学教育引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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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传统书院国学教育重点基地挂牌,图书馆书院分馆挂牌;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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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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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船旅游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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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旅游局、省文物局,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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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上海一大会址一嘉兴南湖红船”红色之旅精品线路;每年红色旅游达到600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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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南湖旅游区
5A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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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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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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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项目建设标准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开展旅游影响力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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