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税种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车船税
资源税
契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车辆购置税
环保税
关税
耕地占用税
烟叶税
水利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
工会经费
残疾人保障金
进出口税收
涉外税收
发票管理
地区
国家
青岛
安徽
北京
大连
福建
甘肃
港澳台
广东
广西
广州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波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深圳
四川
天津
西安
西藏
厦门
新疆
云南
浙江
重庆
年份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专题
政府扶持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事指南
营改增
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评估
审计
资源综合利用
小微企业
并购重组
股权转让
股权激励
创业就业
纳税信用
农产品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创新
加计扣除
残疾人
加速折旧
一带一路走出去
税收协定
个体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核定征收
注师
征管
公司法
留抵退税
公积金
社保
品牌、质量
知识产权、专利
财务软件
纳税筹划
工商登记、变更
风险内控
同期资料
纳税申报
税法案例
会计考试
资产损失
特别纳税调整
租赁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
非居民企业
会计继续教育
资本市场
管理会计
非居民个人
国有企业
其他
大数据
注销
纳税申报表
财务报表
行业
新能源
房地产
建筑
运输
仓储与物流
酒店餐饮
出口退税
农林牧渔
软件与高新技术
金融与保险
商业
律师
租赁
服务
一老一小
外贸
加工与制造业
矿山
环保节能
创投
文化教育体育
咨询
创意、会展、广告
公共服务
物业
人力资源
旅游业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其他
开始检索
¥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全文废止】
琼国税发
〔2007〕
215号
税谱
®
提示:根据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的公告
》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
规定,
自2011年10月1日起
全文废止
税谱
®
提示:根据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
国税发[2007]104号
)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为公平税负,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经研究,对我省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见附表),并就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的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国地税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及时向同级地税机关传递增值税、消费税分户纳税人涉及所得税方面的征管信息,同时地税机关也要主动、及时向同级国税机关传递营业税分户纳税人涉及所得税方面的征管信息。
二、新办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查账征收,对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但要从严管理。同时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帮助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核算账户,限期转为查账征收方式。
三、执行中好的做法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所得税管理处)报告。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