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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耕地占用税1000亩以上及契税计税金额10000万元以上省局备案的通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耕地占用税1000亩以上及契税计税金额10000万元以上省局备案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769号

税谱®提示:2019年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请结合引用。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省第七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琼审改办〔2013〕27号)精神,决定取消省局承办的耕地占用税1000亩以上的减免备案及契税计税金额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减免备案的规定。


2013年12月7日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