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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琼地税函〔2005〕238号

税谱®提示: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2019年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请结合引用。

万宁市农税局:
你局《关于以“生态公园”名义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公司于2003年租用国营兴隆华侨农场3800亩橡胶林地作为“生态公园”用地,其中1500亩已建成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用地为非农业生产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