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全省国税系统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项,其中3项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二、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分两种情况:
(一)其中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进一步改革和规范。
(二)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审批管理。
三、全省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不得在公开的目录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变相保留或恢复审批。同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管理,强化事中事后风险防控。
四、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欢迎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改革予以监督、提出意见。具体联系方式是: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898-6650931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23项其他权力事项目录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4日
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向社会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实行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此后,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2015年5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指出“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要求“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公开了海南国税系统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项。
二是明确了对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一种是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采取这种处理方式的共23项;一种是取消行政审批管理。
三是落实行政审批实施目录化管理要求,同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实施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风险防控。
四是公布我省行政审批改革意见收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