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11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贸出口退(免)税申报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