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9-07-30 粤国税函[1999]30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粤国税发[2007]161号 )规定,全文废止
你局《关于用普通电脑为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增值税电脑版专用发票的请示》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为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使用普通电脑填开电脑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