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0〕6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税发[2009]142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将结合实际另行下发具体实施工作意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1月2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