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加强地方税收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税收委托代征的代开发票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发票管理规定),委托乙方代开发票。
二、本协议规定,由乙方代开发票的内容如下:
(一)代开发票的种类:(票种,发票名称)
(二)代开发票的对象:(代征范围所对应的收付款双方)
(三)代开发票的内容:(行业类别,核定的开票项目等内容)
(四)代开发票的方式:(通过发票在线系统/自开发开票软件/其他方式开具)
三、本协议应与委托代征协议书一并使用。对应的委托代征协议书编号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遵守发票管理规定,对乙方代开发票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开所需的发票,并按发票管理规定做好乙方发票的验销、缴销。
(三)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对乙方代开发票的情况应依法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当遵守发票管理规定,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方式代开发票。
(二)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乙方应当先代征税款,再开具发票。
(三)乙方在代开发票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不得代开。涉及争议的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乙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做好领取、保管、开具、验销、缴销发票等工作,依法及时为纳税人代开发票。
(五)乙方不得以代开发票名义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乙方在代开发票过程中,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开发票协议提前终止:
(一)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发生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
(二)相应的委托代征协议被终止的;
(三)乙方有弄虚作假、故意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
终止委托代开发票协议的,乙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缴销发票。
八、乙方不得将其受托代开发票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人员办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