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的规定,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对2017年10月31日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04年8月23日 |
佛国税发〔2004〕237号 |
全文失效 |
2 |
转发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7月8日 |
佛国税发〔2009〕117号 |
全文失效 |
3 |
转发关于执业注册税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21日 |
佛国税函〔2009〕251号 |
全文失效 |
4 |
2014年2月27日 |
|
全文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