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矿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5年5月7日)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
按照《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以下简称部173号文)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现予以印发,同时将部1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1.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2.江西省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
3.《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