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0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7〕36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09-25
附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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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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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再就业税收政策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3〕2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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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3〕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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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3〕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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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5〕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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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7〕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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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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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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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税收政策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
粤地税函〔2003〕6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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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度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
粤地税函〔2004〕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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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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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再就业税收政策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
粤地税函〔2006〕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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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关于做好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
粤地税函〔2011〕5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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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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