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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萧县杜楼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萧县杜楼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2001-7-19 皖地税函[2001]23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地税函〔2012〕230号规定,现行有效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萧县杜楼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宿地税[2001]124号)收悉。经调查了解,杜楼工矿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工矿区标准。根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同意对杜楼工矿区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此批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房产税】相关法规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