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 ||
金华市财政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金市财综[2007]249号 |
2 |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的补充通知 | 金市财资[2010]206号 |
3 | 关于市区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申请市区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 金市财社[2012]88号 |
4 |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金市财资[2012]138号 |
5 | 关于统一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 | 金市财资[2013]183号 |
6 |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市财社[2014]362号 |
7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市财会[2015]198号 |
8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 | 金市财工〔2016〕154号 |
9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的通知 | 金市财预〔2018〕175号 |
10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2019版)的通知》 | 金市财综〔2019〕95号 |
注:以上文件不再执行。 |
附件3 | |||
金华市财政局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废止或修改条款 |
1 |
《 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金市财库[2005]176号 | 部分废止(废止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2 |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金市财资[2010]221号 |
修改(1、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资产报废实行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 ,批量资产报废原值低于1000万元(含)的,由财政部门审批;高于1000万元的, 单位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 2、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
3 |
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11]7号 |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4 |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的通知![]() |
金市财资[2011]192号 |
修改(一、资产处置,(四)报废,1、审核审批流程 ,修改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量资产报废原值低于1000万元(含)的由财政部门审批; 高于1000万元的由单位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 |
5 |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相关规费的通知![]() |
金市财综[2012]155号 |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2013年第4号公告已废止第二条第二点中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20%的收益率计提”的内容。) |
6 |
关于规范市本级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 |
金市财预[2012]160号 |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2016年第1号公告废止第一条) |
7 |
关于印发《金华市中介机构参与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金财绩评[2012]189号 |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2013年第4号公告已废止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内容。) |
8 |
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3年第4号 |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9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18〕191号![]() |
10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18〕191号 |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19〕180号![]() |
11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涉及机构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19〕180号 | 部分废止。(本次清理废止附件1、3) |
注:废止的条款不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