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5〕106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4〕6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导向,以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为基本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强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扶持壮大现代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品牌,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推动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县域产业集群,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460万亩以上,年产木本食用油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超过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围绕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品种优良、经营集约、管理精细、生产标准化的高效生态木本油料生产基地的目标,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增强高产木本油料稳产能力;扩大油茶、山核桃、香榧等乡土优势品种发展规模,引导存量较大的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积极稳妥推进适生新品种发展,优化木本油料布局结构;加强良种选育,加大良种采穗圃和育苗基地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点生产、定向供应,品系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的木本油料种苗育、繁、推机制,扩大良种壮苗生产供应;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确保茶油品质;大力推广应用适合山地作业的农机具和设施装备,加快“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
(二)提升精深加工和流通水平。按照标准化、多样化、层次化的思路,深入推进木本油料食用、医药、保健和工业应用等功能开发,大力研发和推广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木本油料生产企业优化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制订完善木本油料主要品种技术标准体系和全过程标准体系,加强木本油料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木本油料生产经营诚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标准生产,提高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确保产品绿色、健康、安全、环保。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巩固传统实体专业市场,建设物流配送集聚中心,发展电子商务和大宗林产品现货电子交易,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型营销体系,提高流通效率。
(三)加快全产业链建设。以木本油料产业重点县为依托,通过创新经营机制,集聚生产要素,推介文化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旅游观光等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生态循环等“一亩山万元钱”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引导茶叶、板栗等经济林基地套种薄壳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树种,推进山核桃、香榧林下生态化经营,促进生态与经济共赢发展。挖掘传统产业乡镇(村)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与木本油料乡土特色品种相关的建设与经营项目,发展生产体验、休闲观光、养生健体、文化创意、乡村民宿、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培育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小镇(村)。
(四)大力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围绕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木本油料精深加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及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木本油料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制改造,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企业与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增产增值红利。
(五)做大做强木本油料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通过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及开展公共营销、在主流媒体公益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等途径,着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大力推进品牌整合塑造,形成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品牌经营格局,发挥品牌集聚效应。通过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形式,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居民科学健康消费,扩大木本食用油的市场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特别是木本油料主产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作为保障国家食用油战略安全、发展山区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科学规划,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林业部门要牵头做好具体实施计划制订、产业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市场监管、金融和扶贫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合力支持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良种推广、低产低效林改造、抚育管护、设施提升、生态复合经营、科技示范、公共品牌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推进木本油料重点县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向淳安等26县倾斜。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丰富贷款种类方式、规范贷款贴息、试点专项产业保险等,多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借力助推产业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发挥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督促和引导公益性科研单位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打造以技术创新推广、市场拓展和龙头带动为特征的产业孵化器。培育和推广具有适宜发展、区域差异、比较优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重点加强良种选育、栽培种植、病虫害防治、加工机械、林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升主导产品的传统特色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产品高附加值和高收益。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与技术培训支撑,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
(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对木本油料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开展小型榨油作坊整治、改造、提升。统一工商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权等违法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引导经营主体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协会,开展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服务,防止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优化市场环境。
本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料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8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3日
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1-12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持续增长,需求缺口不断扩大,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食用植物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2013年为例,我国食用植物油产量为2800多万吨,国内原料生产只能满足40%其余主要依靠大量进口解决,当年仅大豆就进口了6338万吨。木本油料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也是可以提供优质食用植物油的重要来源。我省有着悠久的木本油料作物种植历史,加快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对于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以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
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4〕68号),对进一步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切实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曾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09〕68号),对于推动木本油料特别是油茶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当前,在经济新常态下我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遇到了新机遇与新挑战,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耦合反应,加快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业态融合和多功能开发,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成为急需破解的新课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4〕68号),提出适合我省实际的发展策略,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我省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意见》的出台过程
《意见》是在数次调研、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历时7个多月,起草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广泛调研,明确提纲。起草小组先后赴全省各地调研,分别召开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社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现状,系统分析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和原因,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形成《意见》编写提纲。二是兼蓄并收,形成初稿。起草小组全面梳理调研成果,结合对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未来前景预测的研判,并借鉴汲取兄弟省好的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分别向省、市、县林业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以及省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4个省级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又在浙江林业网站上进行1个月的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征求的内容,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整理,将部分意见与建议充实进《意见》中。省政府办公厅收到《意见》后,又再次向相关厅局征求意见,对《意见》内容进一步完善。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导向,以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为基本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强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扶持壮大现代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品牌,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推动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总体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县域产业集群,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460万亩以上,年产木本食用油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超过100亿元。
《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和流通水平,加快全产业链建设、大力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和做大做强木本油料品牌等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建设高效生态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增强高产稳产能力。扩大乡土优势品种发展规模,引导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稳妥推进适生新品种发展,优化木本油料布局结构。加大良种采穗圃和育苗基地建设力度,扩大良种壮苗生产供应。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确保茶油品质。加快“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
二是提升精深加工和流通水平。研发和推广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优化改造生产设施设备。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安全管控水平。规范包装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巩固传统实体专业市场,建设物流配送集聚中心,发展电子商务和大宗林产品现货电子交易,提高流通效率。
三是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推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旅游观光等全产业链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生态循环等“一亩山万元钱”高效复合生态经营模式。挖掘传统产业乡镇(村)的历史文化,注重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小镇(村)。
四是大力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整合中小木本油料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制改造,推动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企业与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增产增值红利。
五是做大做强木本油料品牌。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大力推进品牌整合塑造,形成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品牌经营格局,发挥品牌集聚效应。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居民科学健康消费,扩大木本食用油的市场影响力。
《意见》明确了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