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10-30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 国税函〔2008〕1081号
)规定,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作废
税谱®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