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7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5-06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补充如下意见: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六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