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嘉科高〔2019〕8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 2021- 12- 23)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 嘉科高〔2021〕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