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浙江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证明材料要求 |
考核方式 |
基本要求 |
1、设立时间 |
一票 否决 |
园区须为2018年6月27日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批准的有关规划中明确的专业化工园区或设有化工板块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小微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否则一票否决。 |
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园区布局 |
园区布局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否则一票否决。 |
(1)园区与周边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表(含保护区名称、与保护区距离、保护区情况) (2)园区与周边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图 (3)园区如与生态红线重合,说明重合区情况 (4)园区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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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园区规模 |
园区化工规划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且截至上年底,园区内已投产规模以上化工企业3家以上或园区化工总产值30亿元以上,否则一票否决。 |
(1)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园区或企业统计报表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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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安全事故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否则一票否决。 |
市应急管理部门证明文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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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突发环境事件 |
近三年未发现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且不存在恶意违法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否则一票否决 |
市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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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布局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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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性详细规划 |
3分 |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资料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查阅资料 |
2、产业发展规划 |
3分 |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资料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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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线一单”管控 |
2分 |
有明确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得2分;正在开展“三线一单”工作的,得1分。 |
相关进展及完成情况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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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准入 |
2分 |
建立入园项目准入评审制度并已执行得2分。 |
(1)园区或园区所在地区有关项目准入评审制度文件 (2)项目评审相关证明材料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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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25分)
安全生产 (25分)
安全生产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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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机构 |
3分 |
(1)有园区管理机构,且有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得1.5分; (2)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且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安全监管人员的75%得1.5分。 |
(1)园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2)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 (3)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名单 (4)相应人员学历证书或资质文件 |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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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
3分 |
(1)有园区所在县(市、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规划年限有效得2分; (2)规划经过评审得1分。 |
(1)规划文本及批复 (2)规划评审意见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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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
3分 |
(1)完成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 (2)评价报告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整改得1分; (3)评价划定的安全控制线报自然资源部门,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对控制线的控制职责得1分。 |
(1)风险评价报告 (2)风险评价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 (3)风险评价报告划定的安全控制线报自然资源部门文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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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封闭化管理 |
3分 |
(1)通过采取物理封闭或电子化封闭,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得2分; (2)建立园区封闭化后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卡口管理、车辆管理、道路管理等管理手段有效运行的,得1分。 |
(1)现场图片资料 (2)封闭化管理制度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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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化品运输 |
3分 |
(1)设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得1.5分; (2)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全部实现互联的,得1.5分。 |
(1)相关实地图片 (2)项目备案、项目批复 (3)园区内生产企业填写的装货单图片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省危化品风控大数据平台互联情况统计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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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
3分 |
(1)园区自建或依托园区骨干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得1.5分; (2)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至少每2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得1.5分。 |
(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地图片;依托企业情况;救援人员及装备清单 (2)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 (3)应急演练方案、脚本及图片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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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急保障 |
2分 |
(1)自建或依托企业建设气防站的,得1分; (2)根据园区危险源特点,与医疗机构签订保障协议,保障化学品伤害救治的,得1分。 |
(1)气防站建设资料 (2)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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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服务 |
2分 |
(1)园区引入第三方进行特殊作业监管、安全检查等服务的,得1分; (2)建立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的,得1分。 |
(1)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2)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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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生产标准化 |
3分 |
(1)化工园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达100%的,得3分; (2)达标率90%以上的,得1分。 |
(1)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列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率 (2)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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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5分)
环境保护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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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机构 |
3分 |
(1)有专门环保监管人员得1.5分; (2)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且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环保工作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环保监管人员的75%得1.5分。 |
(1)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 (2)园区环保监管人员名单 (3)相应人员学历证书或资质文件 |
查阅资料 |
2、规划环评 |
2分 |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工作,得2分。 |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应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报告书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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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达标 |
3分 |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认定周期内对园区内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要求,每发现1起环境违法超标行为,扣0.2分,至2分扣完为止。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再得1分。 |
(1)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园区内相关企业环境监测报告等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依据 (2)园区化工企业清单及排污证书编号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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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水排放 |
5分 |
(1)园区规上化工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t/万元,得2分;7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t/万元,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建有满足化工废水处置要求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化工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得2分;化工企业废水全部采用专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得1分,若为并管输送得0.5分。 |
(1)园区规上化工企业清单及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计算说明 (2)“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证明材料 (3)专管或并管输送证明材料 (4)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批复 (5)污水处理厂监测报告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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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废气污染防治 |
5分 |
(1)园区所在县市区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满足地市考核指标的,得2分; (2)园区化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建设投运率100%,得2分;建设投运率达80%及以上,得1分;80%以下,不得分; (3)园区有组织废气收集率达到100%,且无组织废气做到达标排放的,得1分。 |
(1)评价年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环统数据一致) (2)县市区相关文件 (3)园区企业名单及废气处理设施建设投运率 (4)有组织废气收集情况说明及园区大气环境监测报告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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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3分 |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得1分; (2)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和处置率100%,得1分; (3)园区建有配套危废焚烧集中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行,得1分。 |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证明 (2)园区危险废物暂存、处理处置统计表 (3)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名称及经营许可证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说明 (5)危废焚烧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说明及照片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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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园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
4分 |
园区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每类要素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园区内最近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等环境监测报告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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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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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用工程 |
5分 |
园区建设完善的集中供水(工业水、生活水)、供电、供热(高、中、低压蒸汽)、公共管廊、污水处理厂等公用工程,得5分,缺1个少得1分,扣完为止。 |
相关公用工程建设情况说明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能耗强度 |
2分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以下的得2分;在全省平均值以上,但不超过全省平均值1.2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表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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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域能评 |
2分 |
完成区域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得2分。 |
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及审查文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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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示范创建 |
3分 |
入选国家级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园区得3分;入选省级上述示范试点园区得2分。 |
相关部门公布的国家或省级绿色园区名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名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低碳园区名单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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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色工厂 |
2分 |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3家及以上,得2分;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2家的,得1分; 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数量在1家的,得0.5分。 |
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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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发展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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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化工园区试点 |
2分 |
入选国家或省级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得2分;正在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工作,得1分。 |
(1)相关部门公布的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名单 (2)开展试点工作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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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应急指挥中心 |
4分 |
建成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并有效运行的,得1分; 单独建设或合并建设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对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的,得1分; (3)基础数据采集覆盖100%的化工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得2分;基础数据采集覆盖50%以上的化工企业和100%的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得1分。 |
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简介及图片 园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控平台图片 (3)园区化工企业清单与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中企业对比 (4)园区重大危险源清单与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中重大危险源对比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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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线环境监控 |
4分 |
(1)建立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得1分; (2)园区废水排放源100%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互通,得1分; (3)园区废气排放源100%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互通,得1分; (4)园区有空气质量监测站,得1分。 |
(1)在线监控情况说明 (2)在线监控方案 (3)在线监控联网图片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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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效益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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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亩均税收 |
4分 |
园区亩均税收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1)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工业用地面积清单 (2)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税收证明 |
查阅资料 |
2、亩均增加值 |
4分 |
园区亩均增加值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1)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工业用地面积清单 (2)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工业增加值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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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员劳动生产率 |
4分 |
园区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全省化工产业平均值1.5倍及以上,得4分;为平均值1.2倍及以上1.5倍以下,得3分;为平均值0.7倍及以上1.2倍以下,得2分;为平均值0.7倍以下,不得分。 |
(1)园区已投产化工企业名称及工业增加值 (2)园区年平均从业人员数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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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强度 |
4分 |
园区投资强度在400万元/亩以上,得4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50万元/亩以上,得3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上,得2分; 园区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下,不得分。 |
园区已建成和在建项目投资额及项目占地情况 |
查阅资料 |
注:1、任意“一票否决”项指标如果不满足,则直接评定该园区为不合格园区。
2、评分项目子项若不符合得分要求均为0分,不得主观给分。
3、园区能耗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按照申报年度上年度已投产规上企业数据计算,投资强度按照申报年度的上两年数据计算。
4、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全省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值为1.45吨标煤/万元,亩均税收均值为27.7万元/亩,亩均增加值均值为119.1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均值为50.2万元/人·年。
名词解释
【上年底】:指当前年份的上一年最后一个自然日。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重大危险源】: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