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发〔2016〕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18〕42号
)规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
)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区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新区农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建设新区美丽农业为目标,以稳定民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打造景观农业为方向,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区域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注重科技创新,完善要素保障,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海岛现代农业,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稳定发展粮食、蔬菜和畜禽等民生产业,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培育发展晚稻杨梅、生态茶叶、特色瓜果、农旅融合、农家民宿等特色产业,扩大产业规模,提高质量效益;打造建设整洁田园、生态绿色风景线、标准良田等景观农业,加强农田绿化、美化建设,发展美丽农业。到2020年,全市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提档升级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1个,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万亩,固化市级蔬菜基地1.8万亩;培育年产值上亿特色产业5个,建成省级特色农业强镇5个以上,存栏千头以上生猪规模化美丽牧场10家;培育市级以上纯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65家,农民合作社85家;实现省级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全覆盖。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5万元,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达到省定评价指标要求,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发展重点
加快新区美丽农业发展,重点稳定发展民生农业,培育发展特色农业,打造建设景观农业。
(一)发展民生农业。
重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蔬菜生产和畜禽生产。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以3万亩粮食功能区为平台,高产创建为抓手,按照稳面积、提产量、增效益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品种,主攻单产,抓好单季晚稻生产,扩大种植马铃薯、玉米、番薯、蚕碗豆等旱粮作物,全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万亩,完成3万吨粮食产量任务。
2.稳定发展蔬菜生产。坚持以1.8万亩市级蔬菜基地为核心,以蔬菜精品园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设施化生产水平,积极发展本地优质蔬菜品种,大力引进外地高产优质新品种,满足和改善我市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全市全年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在11万亩,蔬菜自给率稳定在45%以上,其中叶菜类自给率达到75%以上。
3.稳定发展畜禽生产。坚持以“养什么都可以、养什么都不能污染”为理念,以建设美丽牧场为抓手,稳定一定数量的生猪、禽类规模养殖场,调优畜牧产业结构,提升畜牧场标准化、生态化水平。全市生猪常年饲养量稳定在20万头以上,禽类饲养量保持在100万羽以上。
(二)培育发展特色农业。
重点要培育发展晚稻杨梅、生态茶叶、特色瓜果、农旅融合、农家民宿等5个年产值上亿元特色产业。
1.培育发展晚稻杨梅产业。以定海白泉杨梅基地、小沙杨梅基地和普陀登步杨梅基地为核心区,科学引入优良品种,建设杨梅基地。全市稳定5万亩杨梅种植面积,改进并应用矮化和保护性等设施型栽培技术,提高杨梅品质。开展杨梅冷链储运技术及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拉长杨梅产业链。
2.培育发展生态茶叶产业。以普陀东港佛茶园、展茅双岗岭千亩有机茶基地、定海山茶叶联合基地和岱山摩星山茶园为核心区,全市稳定1万亩茶叶种植面积。加大标准茶园建设和标准化技术应用力度,推广应用机采机制技术,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做优春茶生产,研发红茶等产品,扩大产品种类,提高单位产量,茶叶年总产量达到80吨以上。深度挖掘茶文化内涵,做强“普陀佛茶”等品牌,提高茶叶经济附加值。
3.培育发展特色瓜果产业。以岑港街道、马岙街道、朱家尖街道等重点农业乡镇(街道)为核心区,全市全年西甜瓜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总产量稳定在6万吨以上。优化西甜瓜品种结构,选用高抗砧木、推广商品有机肥、嫁接育苗、一季多茬(收)保护地栽培等应用技术,提升西甜瓜品质。
4.培育发展农旅融合产业。以种养殖业为基础,拓展休闲体验功能,结合海岛独特的农耕文化和乡土文化,打造农家乐精品线和休闲旅游景观线。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提高休闲农业持续竞争力。全市建成市级以上农家乐精品线25条,农家乐集中村47个。
5.培育发展农家民宿产业。以“东海人家”为统一品牌,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节日、特色村落等资源,积极发展农家民宿产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全市培育农家特色民宿村30个,三星级以上农家特色民宿400家。
(三)打造建设景观农业。
重点要打造建设美丽田园、生态景观线和标准良田。
1.打造建设美丽田园。深入推进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合理布局农业产业、休闲体验、公共服务等功能区块,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提高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形成农业设施配套、田园整洁美观、四季作物分明的农业田园风光。
2.打造建设生态景观线。突出329国道、舟山本岛环岛公路、县域公路沿线和城区、景区周边区域,建设以油菜、向日葵、紫云英、果树等为主的生态农业景观线,形成“春有花、夏有果、秋有收、冬有绿”四季多彩的生态景观格局。
3.打造建设标准良田。以7.36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为核心,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补助政策,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基金,有效改善耕地质量。制止常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三、主要任务
加快新区美丽农业发展,主要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进农业设施装备改造提升。结合创建省级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重点提升定海区2万亩现代农业园区、实施岱山县盐田垦造耕地并建成现代农业园区,培育6-8个重点农业示范乡镇。加强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田灌网、林网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步伐,提升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推广应用适合旱粮及茶叶、蔬菜、畜牧等产业的农机装备,促进农机化、设施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二)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结合农业“两区”提档升级,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改造、扩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基地,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杨梅、茶叶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加工基地,集聚发展农产品初级加工,拉长农业产业链。结合农旅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具有海岛特色的农家乐精品线、集中村、农家民宿和休闲采摘型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美丽农业新业态。
(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深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通过清理、改造、整合和规范,提升一批示范社,组建发展一批合作社联合社,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强化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和有志青年从事现代农业,鼓励科研人员在职创新创业。加快构建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形成以“农合联”为大平台的合作、服务、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立足海岛农业发展实际,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推动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及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依托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抓好种养融合、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田间套种、千斤粮万元钱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以规范化家庭农场和示范性农民合作社为主体,建设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五)推进农产品品牌提升与市场营销。彰显北纬30°海岛地域特色,有效整合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着力提高海岛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围绕农产品质量提升,大力实施蔬菜、畜禽、水果、茶叶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借助淘宝“舟山群岛馆”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做好“互联网+现代农业”文章,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促进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构建农产品营销业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社对接,完善农超对接,推进连锁经营,进一步健全产销协作和利益连接机制,同时利用浙江农博会等各类会展平台,促进品牌宣传。
四、政策扶持
为加快新区美丽农业发展,主要对以下十方面实施政策扶持:
(一)扶持粮食高产创建、旱粮作物扩面。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
(二)扶持市级蔬菜基地改造提升。凡列入市级改造项目的蔬菜基地,每亩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钢质大棚、微滴灌设施建设,蔬菜加工、冷链储运体系建设,补助办法按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三)扶持万头以上生猪牧场建设。对生猪存栏规模万头以上的美丽生态牧场建设给予贴息补助。
(四)扶持特色农产品基地(茶果园)建设。推进晚稻杨梅、生态茶叶、特色瓜果基地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建设,基地(茶果园)建设(新建、改造、提升)达到一定规模,且有影响力的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于市级认定的杨梅、茶叶、西甜瓜等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新设施推广应用的项目,晚稻杨梅保鲜技术研发与攻关以及杨梅饮料、酒业产品的开发等精深加工项目,推广应用机采机制相结合的制茶工艺研发成熟技术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补。
(五)扶持重点农业示范乡镇创建。对列入市级重点农业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的区域,优先安排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并对验收通过的重点农业示范乡镇(街道),给予发展资金奖补。
(六)扶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对申报取得省级著名商标、国家级驰名商标品牌的给予奖励,支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
(七)扶持电商村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区)级公共农产品电商平台、物联网、农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现代农业”模式建设与发展。
(八)扶持农产品市场营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相关企业到省内外参加展示展销活动。在全市重点农贸市场安排一定面积的特色农产品展销摊位,低价提供给相关蔬菜瓜果等民生、特色农业产业的经营主体。
(九)扶持休闲农业发展。鼓励开展美丽田园、创意景观农业打造,支持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农家乐精品线路、乡村休闲旅游景观线和茶文化生态休闲观光园区建设。支持农家民宿提档升级,发展多元、特色、规范的农家民宿。
(十)扶持社会资金投资农业。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民生、特色、景观农业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鼓励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全市有影响的农业项目实行奖补或贴息。同时对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力度。
五、保障措施
加快新区美丽农业发展,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稳定民生农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景观农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区农业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市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政策落实和服务指导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规划产业布局,指导服务好本地区民生农业、特色农业、景观农业发展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市和县(区)政府要整合现代农业、“菜篮子”、渔农家乐发展提升、农田小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民生农业、特色农业、景观农业的发展,加强对“两区一基地”、县(区)重点农业及全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扶持引导,推进提质增效。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扩大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对重点农业产业融资予以支持,并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银保等金融服务机制。各县(区)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区加快发展民生农业、特色农业和景观农业。
(三)建立激励机制。市和县(区)要建立以项目扶持、以奖代补等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引导激励机制,将农业项目优先向民生农业、特色农业、景观农业和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倾斜,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民生农业、特色农业和景观农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