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防政规〔2018〕3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4 月26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防政发〔20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7日
(公开方式:公开)
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方案
为推动防城港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恢复正常运行,发挥好水果指定口岸优势作用,促进冷链物流、水果产业链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办《研究防城港市冷链产业政策相关问题会议纪要》(防政办阅〔2018〕21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防城港市沿海区位优势,以建设“南向通道”为抓手,依托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加快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加快建设水果冷链多式联运体系,推动我市口岸经济、向海经济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构建防城港水果冷链多式联运体系,通过进口带动出口,逐步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水果配送中心。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研究完善出台新的航线培育扶持办法。
针对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前期运营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大力度,对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的航线、货源组织、市场培育进行合理补贴,做到精准施策,务求实效。航线培育扶持暂行办法自执行之日起试运行6个月,6个月后进行评估分析,报市政府依据运行情况变化再作决定或进一步调整完善。(航线培育扶持暂行办法见附件)
(二)大力引进有实力的船务公司参与航线运营。
通过精准招商,引进广州、深圳、香港等地船务公司参与、拓展航线运营,加强与国内外近洋和远洋集装箱班轮公司特别是香港船务公司战略合作,确保航线稳定健康运行,提升防城港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综合竞争能力。
(三)构建防城港水果冷链多式联运体系。
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支持构建以海铁联运为主,以公铁联运、跨境公路
运输为辅的进境水果冷链多式联运体系。按照“开通一条,稳定一条”的原则,逐步开拓和丰富水果集装箱航线,重点增加泰国林查班-越南胡志明-防城港水果航线密度;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水果经销企业到防城港落户开展业务,适时开通至泰国、台湾乃至北美、欧洲等水果主产地的航线。力争恢复开通防城港至香港“天天班”,新开通防城港至新加坡港、马来西亚巴生港等东南亚主要港口的集装箱航线。
(四)协调优化口岸通关便利化环境。
协调争取南宁海关支持,明确进境水果通关目录品种基价,完善查验场所、监管查验设备,规范通道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和通行能力,充分发挥进境水果口岸时效优势。
(五)规划建设进境水果二级集散市场。
发挥进境水果指定口岸优势,做好进境水果二级集散市场的规划建设,支持市内冷链物流企业、水果贸易商与东南亚国家水果种植大户合作,从源头控制货源。通过精准招商,吸引更多的水果贸易商前来防城港市设立总部,做大做强水果进出口贸易。引进国内外知名水果配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水果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建设水果加工和出口示范基地。支持与国内重点水果批发市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我市水果贸易商前往设立分销点,搭建覆盖全国的分销网络,逐步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水果交易中心。
(六)建设进境水果大宗贸易交易平台。
进一步发挥我市与东盟建立的机制优势,及时掌握和预警东盟水果通关情况,定期交换水果交易品种、水果上市、物流
运输及口岸通关等方面信息交换,建设水果大宗贸易交易平台。做好重点企业服务,推进水果电商交易,联系重点水果进口商,引导重点水果采购企业提升采购和物流效率,尽快把进口水果流通疏散出去。通过我市电商平台与水果进口商的合作,协助东盟优质水果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
(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水果进口大宗贸易发展。
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水果进口大宗贸易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大力支持培育水果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加大协调金融部门支持力度,对水果进境企业在贸易融资、授信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通过展会平台、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推介我市进境水果指定口岸。
四、强化组织保障
在防城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下设防城港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工作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北部湾办、市交通
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物流办、防城海关、防城边防检查站、防城港海事局、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港口区人民政府、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专项负责防城港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冷链物流及产业布局规划和建设,研究解决通关、航线及运营存在的相关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和会议联席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附件: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培育扶持办法(暂行)
附件
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培育扶持办法(暂行)
为壮大防城港进境水果进出口业务,培育防城港进出口水果市场尽快形成规模,推动进境水果海运集装箱直航航线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一)对与防城港开通进境水果集装箱的船务公司,每条航线按每航次给予扶持。
(二)对在防城港进境水果口岸开展新鲜水果、干果进口贸易的贸易商,以及依托进境水果集装箱船舶进口普通货物的贸易商给予扶持。
二、扶持标准
(一)对在防城港开通进境水果集装箱的船务公司,给予补贴7万元/航次。
(二)对在防城港进境水果口岸开展新鲜水果、干果进口贸易的贸易商,给予补贴300元/标准箱(空箱不予补贴,下同);对依托进境水果集装箱船舶进口普通货物的贸易商,给予补贴100元/标准箱。
三、扶持资金及审核发放办法
(一)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本扶持办法对航线船务公司及贸易商给予扶持。
(二)扶持资金由船务公司和贸易商持相关证明单据,每2个月向市商务局(口岸办)申请办理一次。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后统一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再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三)本办法下发执行半年后,市商务局(口岸办)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报市人民政府依据运行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本办法自下发执行之日起生效,具体由市商务局、市物流办负责解释。
关于《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防城港市商务局 发表时间:2018-12-12
一、关于防城港水果航线稳定运行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于2015年6月开始投入运营,是防城港现存唯一一条国际集装箱航线。为了发挥进境水果指定口岸的优势功能,培育航线运力,2016年7月22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工作措施》及《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培育补贴办法》,明确对每周稳定运行的船公司每航次给予5万元和每个进口自然箱300元的补贴,试行三个月。经运行,2017年3月至12月共从越南胡志明进口水果34个航次、共计进口水果0.66万吨、货值4305.6万元人民币,取得一定成效。由于航线单一、普货货源不足等原因,船公司航线
运输亏损严重,2018年2月水果航线暂停至今。为推动防城港海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恢复正常运行,加快扩大我市外贸进出口总量。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市政府办2018年5月9日《研究防城港市冷链产业政策相关问题会议纪要》(防政办阅〔2018〕21号)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市物流办深入调研,于2月至6月多次召集船运公司、水果协会、水果经销商、码头公司等企业商讨征求水果航线稳定运营的意见建议,经对比参照借鉴钦州市对水果航线的扶持办法,在2016年7市政府通过的《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工作措施》及《补贴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办法(送审稿)》初稿,并于6月29日征求了市财政局、市湾办、市交通局、自治区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等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实施办法(送审稿)》。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工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及扶持办法等内容。
目标任务,是通过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防城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航线稳定运行。预计第一年全年开航50个班次,装运冷柜5000个标准箱,进口水果量约为11万吨,扶持资金约750万元;预计第二年全年开航60个班次,装运冷柜12000个标准箱,进口水果量约为26万吨,扶持资金约1260万元。基本与2016年出台的扶持办法扶持金额持平,约2010万元。
具体工作措施共七项,包括“出台新的航线培育扶持办法,大力引进有实力的船务公司参与航线运营,构建防城港水果冷链多式联运体系,协调优化口岸通关便利化环境,规划建设进境水果二级集散市场,建设进境水果大宗贸易交易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水果进口大宗贸易发展等”。
实施方案内含“航线培育扶持办法(暂行)”,扶持时间暂定为两年,扶持对象主要是对在防城港开通进境水果集装箱业务的船务公司和在防城港进境水果口岸开展新鲜水果、干果进口贸易的贸易商,以及依托进境水果集装箱船舶进口普通货物的贸易商给予扶持。开行第一年的航线,给予补贴7万元/航次;开行第二年的航线,给予补贴5万元/航次,冷藏标准箱每箱补贴300元,进口普货每标准箱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