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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等5个文件失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等5个文件失效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沪人[2005]18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职改办〔2002〕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8号)、《上海工程师研修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沪人〔2006〕195号)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6号)等5个文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关于宣布〈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失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5-11
  1、宣布《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失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不适应本市职称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本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宣布失效的主要目的是为深入推进本市职称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职称制度、聘任制度和继续教育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何时失效?

  答:《关于宣布〈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失效的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