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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卫规字〔2019〕1号

实施日期: 2019年04月25日失效日期: 2024年04月24日发布机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状态: 有效

各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医疗机构:

为切实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激励机制,根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府办函〔2018〕101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9日



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根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府办函〔2018〕10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指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管理的,由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奖励补助(以下简称奖补)项目指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二级甲(乙)等或三级甲(乙)等评审2个专项。



第二章 奖补标准

第四条  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 奖励。

第五条  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 200 万元或 100 万元奖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三级甲等或三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 500 万元或250 万元奖励。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六条 市发证管理社会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预算;区发证管理社会办医疗机构经费由各区财政承担,列入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预算。



第四章  经费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七条  经费申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填写《广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申请表》(附件),交至发证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八条  经费预算: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4月30日前统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名单和预算经费,所需经费按规定和程序列入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  经费拨付: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同级人大批复年度预算后,按规定时间将财政部门拨付的经费下达给相关社会办医疗机构。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奖补工作,负责审查奖补发放对象资格及奖补项目,加强奖补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奖补经费保障工作,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下达各项奖补经费。

第十一条  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奖补经费使用规章制度,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实情骗取奖补经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由拨付奖补经费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取消其奖补资格,追回已领取的奖补经费及银行同期利息,并在部门网站通报相关医疗机构名单。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广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申请表




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04-28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穗卫规〔2019〕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解读作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执行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转变医疗服务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 ( 国办发〔2017〕44号)、《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 粤府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 ( 穗府办函〔2018〕1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明确由财政投入奖补经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二、三级甲/乙等资质进行补助,这是我市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奖补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申请和拨付流程,我委出台了《办法》。

二、出台《办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出台《办法》,主要是加强《实施方案》中奖励补助经费管理,明确经费来源、申请和拨付程序等,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主要是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着力消除阻碍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扶优扶强,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育社会责任和信誉口碑,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三、出台《办法》的意义

社会办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社会办医院设立奖励补助资金,有助于推动社会办医院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共赢的办医格局,可以进一步优化医疗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四、《办法》所提的奖励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二级甲/乙等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200万元或100万元奖励,二级甲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400万元奖励,二级乙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200万元奖励。

(三)三级甲/乙等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三级甲等或三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500万元或250万元奖励,三级甲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1000万元奖励,三级乙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500万元奖励。

五、《办法》所提的奖励补助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填写《广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申请表》(附件),按照谁发证谁奖补的原则,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奖补资金于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拨付至相关社会办医疗机构。

六、其他

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可通过约其交流或以书面形式答复。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