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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6-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期货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1月24日

豫国税发〔1995〕26号

2

关于自来水公司一次性收取的水源开发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996年8月28日

豫国税函发〔1996〕193号

3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鸡乐康产品能否按“饲料”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1998年12月7日

豫国税函发〔1998〕325号

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部分资源税应税产品税目注释》的通知

1999年6月4日

豫地税发〔1999〕79号

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2000年1月28日

豫国税发〔2000〕24号

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

2000年9月7日

豫国税函发〔2000〕357号

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2001年9月10日

豫地税函〔2001〕175号

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豆粕征收增值税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1月17日

豫国税函〔2002〕20号

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税质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5月21日

豫国税函〔2010〕130号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废止条款

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7月24日

豫地税发〔1997〕160号

第二条

2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7年8月16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为6%。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日期:2021-06-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包括9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和2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主要情形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