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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扶持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扶持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政办发〔2011〕9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1月17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扶持政策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有关要求,为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营造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良好环境,用2—3年时间建设30家左右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有较为完善的本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集聚区规划要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2. 符合区域服务业发展方向,四至边界清晰,业态新颖,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目标明确。
  3. 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基础设施条件良好,配套服务完善。
  4. 有多家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在全市同类集聚区中或当地有较大影响。
  同时,各类集聚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物流园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信息服务功能;入驻物流企业2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少于3家。
  ——商贸综合体。要求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入驻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各类企业25家以上。
  ——新型专业市场。具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产品展示、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等功能,居全市同类市场前列,年市场交易额超过10亿元。
  ——旅游休闲度假区。具备相对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拥有现代休闲娱乐项目、旅游度假设施、特色餐饮购物服务等,入驻各类旅游服务企业10家以上。
  ——总部基地。入驻各类企业总部25家以上。
  ——科技创业园。具有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入驻科技型企业15家以上,或入驻科技型企业5家以上且总销售(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研发投入占总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创意产业园。入驻创意工作室或服务性公司20家以上,其中独立运作的文化创意企业不少于5家。
  ——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入驻金融、培训、会展、信息、物流和研发设计等服务企业和机构10家以上,基本满足企业共性生产服务需求。
  二、认定程序
  市发改委负责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采取分批认定的方式,其认定程序如下:
  1.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每年申报认定一次。符合条件的集聚区经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台州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办推荐,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
  2. 申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
  (2)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批件;
  (3)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或销售)收入、税收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情况;
  (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5)管理机构情况;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3. 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检查并评审认定。
  4. 通过认定的服务业集聚区,由市政府授予“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1.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指导、认定管理和评价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集聚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台州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办负责推进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协助市发改委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2. 建立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统计直报制度。各集聚区按季度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汇总整理。
  3. 加强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动态管理,对两年以上年度考评结果较差的,取消“台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
  (二)加强政策支持
  1.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一经认定通过,市及县(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 统筹安排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用地空间,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解决。
  3. 各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要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项目优先列入市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和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等。
  4. 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加强人才支撑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根据需要引进服务业高端人才,当地政府应在其购房、子女入学、家属落户和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强平台建设
  对集聚区发展初期的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单位应适当减免其租金费用;服务平台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减免优惠。
  (五)加强招商引资
  1. 探索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整体招商,鼓励委托具有较高水平的策划机构对集聚区进行整体包装,提升集聚区的品牌知名度。
  2. 积极推进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开展专场推介、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

来源:台州市文旅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