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3-31
税谱®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8〕28号
)转发给你们,请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财预[2008]10号
)(吉财预[2008]147号转发)的相关内容注意做好衔接,一并贯彻执行。
》(国税发〔2008〕28号
》 ( 财预〔2008〕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