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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 【全文废止】
青国税发〔2009〕2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2-12
税谱®提示: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两法合并后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快全市国税系统所得税管理现代化进程,实现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所得税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近期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以信息化手段保障企业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贯彻落实为目的,坚持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结合,坚持信息化建设有规划、有步骤地整体推进,深化信息数据应用,博采众家所长,构建科学有效的所得税评价指标和分析方法,开发完善容纳多方面内容的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
(二)近期目标
借鉴和结合其他省市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快预警分析等功能的开发,力争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启用。具体包括:
1.认真研究省局预警系统中与所得税相关的指标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适合我局所得税管理的指标需求,进行开发;
2.借鉴全国其他单位在所得税信息化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吸收并完善到我局信息化系统中;
3. 做好内外资企业以往申报信息和申报表历次调整变化的对照与归并,从指标设计、分析范围上进行统一分析和应用。按照总局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调整,做好我局信息化系统需求的修改和完善;
4.按照金税工程三期统一工作部署,做好总局所得税信息化相关系统的推广应用,近期主要是总局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5.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综合征管系统和远程申报、网页申报的升级和测试工作。
(三)基本原则
1.顺应趋势,结合实际
紧紧把握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明确发展方向,注重信息技术发展对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同时,要与我局所得税征管、计算机应用及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外部信息化环境相适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2.统筹规划,循序渐进
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要科学进行规划、统筹安排。一是要定期对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中长远目标进行必要的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所得税管理的要求。二是论证应用需求,做出尽量准确的系统需求分析。三是选择项目优先次序,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3.注重应用,持续改进
一方面要充分重视信息化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只有去应用才能发挥其作用,信息化建设的效果才能体现出来;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所得税税制改革、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将对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信息化建设要跟上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的要求,必须持续改进,不断发展、巩固和完善,实现技术和业务的适时更新与系统升级。
二、主要工作内容
分类管理。以系统添加或手工添加分类标识方式的应用,通用指标和专用指标的建立,确定分类别的信息采集内容、分析监控功能,探索行业管理线索,强化行业专业化分析以及特殊事项的监控,支持企业所得税分行业、分规模和特殊事项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以我局统一的纳税服务体系为依托,加快纳税服务信息化进程,涉税事项告知、问卷调查等可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健全电子申报和网上办税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多样的、可选择的申报和办税方式。核实税基。抓住税基构成的各个环节,采用申报信息和财务信息或审批信息、系统内外信息以及上下游信息的比对加强税基真实性的管理;健全电子台账管理;加强企业注销清算管理的监控分析。完善汇缴。重点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后,通过设置的预警指标和比对分析指标,提请管理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对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把好汇缴的最后一道关口。强化评估。搭建行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峰值和评估模型;完善纳税评估机制,通过指标综合比对后科学选择评估对象,综合运用各种比较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对企业疑点和异常情况作出具体分析判断,并严格按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与现有评估系统配合使用,利用其流程管理的优势,加强评估过程管理和成果总结。防范避税。针对反避税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的不同点,建立独立的动态监控指标体系,并汇集已结案企业情况,以及时发现企业出现的新情况。
(一)所得税管理系统具体功能实现上将以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所得税应用管理和监控功能,增加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分析比对、预警、评估等功能。
1.数据采集功能,包括自动采集和手工采集。自动采集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税收征管系统,因此确保税务机关内部税收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尤为重要,尤其是基础信息,如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申报数据等;另一方面外部信息也是自动采集数据的来源之一,加强部门协作,畅通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起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的运行机制。定期从地税、工商、银行、外经委、建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利用系统优势,强化信息与税收数据的挖掘利用,关键是紧贴征管实际,以应用效果为重点,特别是加强信息的增值利用,使数据转化为实际工作需要的直观信息。手工采集数据主要是纳税人的非财务、税收信息,需要基层局管理人员进行采集后统一录入系统。
2.信息分析比对功能。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对所得税税源和税基状况开展分析。设置所得税收入的趋势分析、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的比对分析、所得税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弹性分析、所得税上下游的比对分析等几类指标,主要用于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挖掘潜力,促进和加强税收征管。在指标的具体应用中引入其他税种管理的先进做法,如所得税上下游比对采取大额发票协查的方式,通过系统内部对受票方大额发票信息的采集,传递到开具方税务机关核实发票的真伪和金额,之后反馈到受票方税务机关,以加强税前扣除项目的管理,并逐步将协查的范围扩大到系统外。
3.预警功能。包括收入类指标、成本类指标、费用类指标、利润类指标、资产类指标、税负类指标和配比类指标。通过分析纳税人数据资料的勾稽关系、跨期数据衔接关系、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逻辑关系以及单个纳税人成本费用率、利润变动率、资产报酬率、以及有关经济变量的增长率等数据,科学估算税源实有纳税能力,进行关联分析和预警发布,为判断税收收入是否正常提供依据,积极探索和掌握税收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查找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4.纳税评估功能。在总结日常管理经验和评估成果的基础上,对普遍存在问题的行业建立评估管理模板。通过各类指标峰值(平均值)的设置,筛选行业中超过或低于峰值(平均值)的纳税人进行评估,增强评估的针对性,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实现所得税管理的长效性。
5.台帐管理功能。包括两类台帐,一类是通过现有征管系统信息,可以自动生成的台帐;另一类是需要各基层局通过信息采集进行完善登记的台帐,如税法与会计差异类台帐,登记需延伸调整科目、调整时间、数额和年限,长期跟踪其调整结果,提高扣除项目的准确性;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企业台帐,登记享受过渡优惠的年限,时间、享受的项目等内容;各类后续管理台帐。电子台帐的设立改变以往手工登记所得税台帐的管理方式,并且通过台帐登记信息与征管数据等的比对,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来源。
6.综合查询功能。包括考核类指标、征管类指标、特殊事项类指标、申报类指标等。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税收征管系统相关数据的综合查询,使得市局和基层局实时掌握纳税人征管户数、申报情况、股权转让事项等,并及时了解每年考核排序的数控指标的完成情况。
7.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包括售付汇证明的开具、统计和查询、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转让预提所得税管理。
上述的7项功能将根据所得税征管工作实际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状况,有计划的逐步开发完善。
(二)结合金税三期工作安排,做好总局所得税信息化相关专项功能的推广应用。近期主要是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做好该系统所需硬件设备的配备、用户和角色设置等;按照规定将所辖总分机构的所有信息及时定打包上传总局;充分利用该系统的跨省总分机构信息,做好我局总分机构的监控管理;对该系统发出涉及我局的协查函及时协查完成等。
(三)在总局对综合征管软件年度申报表升级后,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测试,编制操作指南。同时进入远程申报和网上申报软件的开发,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技术性强,关联度高,必须通过各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此市局决定成立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领导挂帅,所得税处、国际处、征管处、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我局所得税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所得税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研发工作的推进。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固定专人投入需求的编写、论证和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其中业务人员主要负责业务需求的提报、论证和系统测试工作,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技术需求的实现、工作量的预测和系统开发工作。所得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加之与信息化技术的结合,决定了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量巨大的、复杂的工程,因此人员配备上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证人员的稳定和数量。
(三)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调度,确保开发进度按期完成。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汇集问题,统一解决;二是重视需求论证,避免重复开发、资源浪费,注意与其他系统的功能互补、兼容,特别是金税三期;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信息技术投资大,更新快,要保证所得税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加大投入,保证必要的支出,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
(四)强化应用管理。信息化系统是否有效与基础信息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市局将加强对涉税基础信息的考核,各基层局建立相应制度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各基层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所得税管理,对在日常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以利于信息化系统的改进。
(五)加强培训力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基层一线人员计算机操作和信息系统应用的能力,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使其熟练掌握所得税信息化各项功能。
附件:1.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
2.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工作配档表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
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杨进军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赵德倍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
林国勇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
隋焕新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宋修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
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长:赵德倍
副组长:吕岩、王培兰、耿博、周海涌
成员:封益、王霞、王鲁宁、朱振国、李昊、李传松、吕海霞、贺焱、段仰平、于杰
附件2: 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工作配档表
工作项目
具体目标
措施、完成时限和标准
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牵头
配合
确定项目运行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项目有序运行
2008年10月底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织和协调项目开展。工作组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汇集问题,统一解决。
所得税处
国际处
征管科技处
信息中心
各基层局
杨进

前期调研工作
开展调研工作,确定所得税管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2008年11月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由于总局申报表变动的限制,近期无法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工作重点放在吸收和借鉴其他省市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开展调研,初步确定所得税管理系统功能的基本框架和设计方案,12月征求基层局意见确定最终方案。
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
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情况下,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1.在总局对综合征管软件升级后,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测试,编制操作指南。(具体时限根据总局升级时间确定)。
2.根据总局年度申报的业务需求进行远程和网上申报软件的开发,力争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开发、测试、试点运行等工作,2009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
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
确定各阶段可实现功能,最终开发一套容纳信息传递、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多方面内容的信息系统,使其在所得税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预警评估等方面
2009年3月-2009年6月,主要开发阶段。重点围绕预警比对功能指标设置和开发、两法合并后指标口径的修改和完善以及内外资企业历史信息和现有信息的衔接应用等进行,力争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启用。基本流程是业务需求提报、论证、确定技术需求、开发和测试。
1.2009年4月底前,整合现有功能,提出亟待使用预警等功能的业务需求,进行充分论证。
(1)对现有功能,包括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征管软件和各单行软件的功能进行整合,提出需要继续保留的指标和功能。
(2)信息比对功能、预警功能中部分指标需求的提报,这部分指标的数据来源于现有信息,无需手工采集和外部信息。
2.2009年5-6月,根据总局工作进度,修改原有指标的口径,同时按照所得税管理对信息化的需求程度,确定下一步开发功能的顺序,组织需求提报。
(1)信息比对功能、预警功能中部分指标的开发,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
(2)5月,根据新税法的要求和申报表的版式,对保留功能口径的修改提出业务需求,6月由技术部门进行修改,原则上涉及面广的指标优先修改。
(3)在技术部门进行上述功能开发的同时,业务部门同时组织对其他业务需求的提报和论证。如自动生成类台帐、综合查询功能中考核类、征管类和申报类指标等。
(4)汇算清缴期间,推广应用总局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
所得税处
国际处
征管科技处
信息中心
各基层局
杨进军
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
确定各阶段可实现功能,最终开发一套容纳信息传递、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多方面内容的信息系统,使其在所得税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预警评估等方面
原则上业务部门提报一项需求,并经过充分论证后,随即提交技术部门进行开发,同时业务部门转向另一项功能需求的提报工作,各功能的流程环环相扣,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信息化相关工作。
3.2009年7-10月,完善所得税信息系统功能。
(1)7月,在继续做好上述已提报功能需求开发的同时,为了确保预警分析功能的准确性,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2008年度申报为主要信息来源确定各行业预警指标的峰值(平均值);确定各基层局需要手工采集的信息内容,以及外部信息来源的部门和所需内容;
(2)7-8月,技术部门做好已提报需求的开发工作,如如自动生成类台帐、综合查询功能中考核类、征管类和申报类指标等。
(3)8月,业务部门进行台帐、综合查询两大功能剩余模块需求的提报、论证工作,包括需要手工信息采集的台帐、特殊事项类的查询等;9月底前,由技术部门完成开发工作;
(4)10月,根据外部信息交换的情况,提报需要外部信息来源的指标需求,并进行论证和开发。
4.2009年11月起,所得税信息系统整体试运行。
为保证开发期间信息化手段的持续使用,以上各项功能开发完成后,市局组织一批业务骨干进行测试,并确定一至三个局进行试点,在测试、试点过程中,及时向开发部门反馈问题,及时修改,测试和试点一部分功能无问题后放开一部分。
所得税处
国际处
征管科技处
信息中心
各基层局
杨进军
培训
增强基层一线人员信息系统应用的能力,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使其熟练掌握所得税信息化各项功能
1.2008年12月,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对基层局和纳税人进行年度申报表的培训,确保申报表的正确填写和电子申报的顺利启用。
2.2009年7月,对于已完成的预警和信息比对功能进行培训,主要侧重操作和用途,使其在汇缴评估和检查中发挥一定作用。
3.2009年11月,在系统试运行期间,面向基层所得税岗人员和税源管理岗部分人员进行整体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总体框架、可实现功能、各功能的用途和操作方法等。
所得税处
教育处
国际处
信息中心
各基层局
杨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