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函〔2008〕1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湖州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湖州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切实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分散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风险,根据《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浙劳社工伤〔2007〕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定以下办法:
一、凡在市区(吴兴区、南浔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本办法的规定,为本单位所有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是《建筑法》、《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单项列入工程造价,作为《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中规费项目,属不可竞争费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为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建设工程项目需分包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与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签订《建设工程项目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协议》,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1.3‰计算(缴费基数以建设工程造价的13%作为工资总额,按1%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计算)。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应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应缴费额=建设工程造价×1.3‰×[(合同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
五、参加工伤保险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审查已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能提供社保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持建筑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方税务机关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持缴费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名额,并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证》。
七、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参保,实名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10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农民工名册,在册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之次日起生效。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农民工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农民工增减名册。如被录用的农民工在15日之内发生工伤事故而单位未及时申报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可视同已参加工伤保险。
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完成之日止,如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应提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已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变更的,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持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准文件或有效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变更手续。
九、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工伤〔2004〕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其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计算,统一按照工伤发生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4级伤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以及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统一实行一次性待遇支付,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十、建筑施工企业须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载明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名单和投诉举报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