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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文废止】
赣地税发〔2007〕5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5-29

税谱®提示:根据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 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附件:

1.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略)

2.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变更认定表(略)

3.企业所得税特别涉税事项管理户籍卡(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