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9〕20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上海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 沪府发〔2011〕5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技术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更新升级现有技术装备、提高产品能级,是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此,现就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式发展为重点,以自主创新为动力,根据上海产业发展战略,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促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快提升本市产业能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发展上海优势产业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上海现有的产业基础,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积极争取和支持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投资项目,发展高端制造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技改贴息等手段,发挥技改投资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加快推动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坚持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和调动各类资本积极性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上海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注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国内不能生产的新型装备,加大消化吸收利用,把技术改造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坚持聚焦重点和面上推进相结合。围绕装备升级换代、制造流程再造、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大幅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制造能力和经济效益。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涉及的十大产业以及《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实施总投资500多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每年新增1000亿元总产值的目标。同时,通过推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保持工业持续稳定增长,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工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重点领域
主要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船舶、石化、精品钢材、航空航天、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物流等领域,开展五类重点技术改造。具体包括:
——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
——装备升级换代,工艺流程再造。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对已有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制造能力。
——加强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加大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研发制造投入力度,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设备,提高全社会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当前国内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等,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使用信息技术,通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三、政策措施
(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套;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或贷款金额,给予资助或贴息支持。具体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
(二)搭建投融资平台,引导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
建立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围绕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个重点领域,市经济信息化委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落实用地与人才政策,加强技术改造项目配套保障
在数量和结构上,确保工业用地的科学合理供应。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在用地、审批、报建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实施重点技术改造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工,帮助落实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四)制定全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加强项目协调推进
根据“国家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与《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每年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申报并下达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五)明确市、区县两个层面工作职责
市级层面建立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相关委办审议技术改造工作相关计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要问题。区县级层面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