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调整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津国土房保[2018]12号
各区房管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2018年住房保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25号)的有关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有关政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收入准入条件
(一)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50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50元(含)。
(二)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二、调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
(一)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60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750元(含)。
(二)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三、调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
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5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四、调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保障标准
(一)提高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
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36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34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每平方米28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40元、37元、31元。
提高每户家庭的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54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510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420元,分别调整到每月600元、555元、465元。
(二)提高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
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19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17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1元、19元、17元。
提高每户家庭的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285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255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225元,分别调整到每月315元、285元、255元。
五、扩大出租人补贴范围
将出租人补贴范围由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扩大到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2018年5月1日后,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向取得《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出租,且出租满一年以上、他处有住房的出租人,可以申请领取出租人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现出租人补贴标准执行;同时,将自持租赁商品住房出租给符合租房补贴和公租房条件家庭的单位,纳入出租人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参照现出租人补贴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住建网 时间: 2018-04-28
一、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
(二)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家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待遇一年以上且符合“孤老、重大疾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重残或双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5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三)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已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实物配租补贴。
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时,应当符合准入条件,同时应当有明确的监护人。监护人(家庭)同意与其共同配租后,方可申请。申请人与监护人共同分摊监护人(家庭)的住房面积符合条件的,上交监护人(家庭)的住房或存储监护人征收(拆迁)补偿费、住房等价款后,共同承租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二、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自行负担多少租金?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其自行负担的租金标准为平均每月每平方米1元。所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的差额部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给予租金补贴。
三、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750元(含);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三)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7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1元。
五、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可申领多少补贴?
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60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555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465元。
六、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三)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七、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7元。
八、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可申领多少补贴?
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315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285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每月255元。
九、如何申请三种补贴资格?
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及家庭财产相关证明材料;4.住房有关材料;5. 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十、哪些人可以申请领取出租人补贴?
2008年7月1日后,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向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满一年以上,且他处有住房的出租人,可以申请领取出租人补贴。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补贴600元;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补贴额为800元;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补贴额为1000元;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以后每年按1000元给予补贴。
2018年5月1日后,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向取得《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满一年以上,且他处有住房的出租人,可参照向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补贴政策和标准,申请出租人补贴。
十一、如何申请出租人补贴?
出租人作为领取补贴的申请人,在房屋租赁期限满整年时,到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出租人及承租人二代身份证;
(二)出租房屋的《天津市
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承租人出具的《资格证明》;
(五)出租人他处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本人(含配偶)或出租人同户籍父母、子女他处住房的《天津市
房地产权证》(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提供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同户籍父母、子女或不同户籍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的房屋可认定为他处住房。
(六)出租人本人开立的天津银行个人一般结算性账户存折。
政策调整对比表
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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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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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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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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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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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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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财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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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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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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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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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财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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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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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放 三 种 补 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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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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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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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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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低保、优抚家庭;双残、重残家庭人均月收入1250元以下;特困家庭中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残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和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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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租金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1元/建筑平米)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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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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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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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低保、优抚家庭;双残、重残家庭人均月收入1150元以下;特困家庭中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残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和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低于5万元。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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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租金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1元/建筑平米)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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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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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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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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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均月收入1750元以下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和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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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4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37元、其他五区每月每平方米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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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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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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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均月收入1600元以下;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和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低于5万元。.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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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36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34元、其他五区每月每平方米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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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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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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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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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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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21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19元、其他五区每月每平方米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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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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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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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均月收入3050元以下 财产: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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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19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17元、其他五区每月每平方米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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