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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录入说明》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录入说明》的通知
辽地税办发〔2010〕14号

税谱®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2-26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录入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在练习环境中进行练习,熟悉录入规则,为正式录入做好准备。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二Ο一Ο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