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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5〕40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 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确定,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按照省定标准上浮20%执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