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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期失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期失效】
沪人社规〔2019〕40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3月19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人事人才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人社规〔2021〕10号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税谱®提示:根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拟到期日期2023/12/31。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及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按规定在新片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条  本市定期发布新片区向境外人士开放考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项目清单。今后国家出台相关规定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报考人员应具备申请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包括职业操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第五条  报考人员按照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发布的考务工作安排和流程,进行考试报名,接受报考信息核验。

  第六条  报考人员应根据有关报考规定,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新片区合法工作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有关材料。具体报名条件和材料由新片区管委会审核确认。

  第七条  报名成功的境外人士应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使用规定的考试文具,按照答题要求进行作答。

  第八条  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九条  报考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的注册、执业等事宜,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试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30
  1.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市制定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放宽现代服务业从业限制,为新片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2.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及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国发〔2019〕15号文提出“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新片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沪委发〔2019〕20号文提出“允许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试。”

  3.向新片区境外人士开放考试的职业资格考试范围是哪些?

  答: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我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向在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开放。因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事权,拟开放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项目清单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后发布。

  4.哪些境外人士可以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

  答:拟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境外人士,须在新片区合法工作,并具备申请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包括职业操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5.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哪些材料?

  答:报考人员应根据有关报考规定,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新片区合法工作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有关材料。具体报名条件和材料以当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为准,境外人士是否符合条件由新片区管委会审核确认。

  6.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流程如何?

  答:报考人员应按照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发布的当年度考务工作安排和流程,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成功的应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使用规定的考试文具,按照答题要求进行作答。

  7.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有何纪律要求?

  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以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各项规定和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8.境外人士取得职业资格后如何办理注册?

  答:报考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的注册、执业等事宜,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9.文件有效期多久?

  答:该试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