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科火字【2017】227号
税谱®提示:根据《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 国科火字〔2022〕174号)规定,全文废止
附件: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7年12月
目 录
一、平台定位和功能
二、认定服务工作流程
三、备案管理
四、信息共享服务机制
五、附件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
一、平台定位和功能
为了落实通知要求,更加高效、便捷的开展全国技术先进型企业业务办理工作,更好的促进技术先进型企业的发展,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在科技部领导下,负责“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建设与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工作。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是包括企业、省级各部门以及国家各部委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平台实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并通过信息收集和跟踪调查,为各级管理部门调整政策与决策提供支撑依据。
二、认定服务工作流程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供了企业注册、申请认定(复核)、评审、核心信息变更、跟踪管理、税收政策落实等工作流程供参考使用,具体根据各省级管理办法实行。具体认定服务工作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
1.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chinatorch.gov.cn或者http://tas.innocom.gov.cn),进入,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至认定机构(根据各省管理办法指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2.提交材料。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上传省级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至省级科技部门。
(二)省级部门认定
1.省级部门(或委托认定机构)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认证,认证通过后,对申请企业《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表》是否完整、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其他问题。
2.省级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联合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备案管理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进行。备案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一)认定(复核)备案
省级部门将认定企业名单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认定文件和备案函至火炬中心,由火炬中心给予备案编号。
省级部门对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复核的事项,按照认定程序开展复核工作。如复核企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应及时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相应文件至火炬中心,由火炬中心取消备案编号。
(二)核心信息变更备案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核心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至省级科技部门,由省级科技部门审核无误后报送火炬中心备案并保留原备案编号;对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重新核发备案编号。
(三)跟踪管理备案
省级部门根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填报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信息表)开展跟踪管理工作,对因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等变更,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相应文件至科技部火炬中心,由火炬中心取消备案编号。
(四)年度报告备案
省级部门汇总本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年度报告》(附件5,以下简称年度报告),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纸质报告(加盖公章)至火炬中心。
四、信息共享服务机制
火炬中心将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信息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享。
五、附件
1.企业注册登记表
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
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
5.**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1
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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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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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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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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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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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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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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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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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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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来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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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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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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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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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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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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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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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或其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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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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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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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 |
□国税 □地税 |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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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境内上市或挂牌 |
□是□否 |
上市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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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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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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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境外上市 |
□是□否 |
上市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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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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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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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国家高新区内企业 |
□是□否 |
高新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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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企业 |
□是□否 |
经开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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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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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类型 |
姓名 |
身份证(护照)号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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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类型 |
机构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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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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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引入风险投资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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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类型 |
机构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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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企 业 名 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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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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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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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年月日 |
填表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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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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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二О年月 |
填 表 说 明
企业须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委制定的标准填写,参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二、企业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三、服务业务范围可选择多个。
四、企业认定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应是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其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可查的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为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中入库且登记编号可查的企业。
五、主要股东及所占股份比例: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填写此栏,并按股权比例大小列出前三名股东和所占股份比例数。
六、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中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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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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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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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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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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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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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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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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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务范围 |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1)软件研发及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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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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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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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定情况 |
□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 □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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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大股东及所占股份比例(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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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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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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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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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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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变化情况 |
上年末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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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末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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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上年末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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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
总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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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外汇/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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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 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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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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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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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
交税总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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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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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情况 |
主要离岸服务合同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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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ITO/BPO/KPO |
发包国别(地区) |
合同标的额(万美元) |
实收外汇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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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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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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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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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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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情况 |
简述企业为支撑服务外包业务已采用的专利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主要设备与网络的情况(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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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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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
|
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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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科技奖励情况(省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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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级别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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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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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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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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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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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著作权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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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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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我公司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填写的《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内容及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以上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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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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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编号 |
|
发证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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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企业名称 |
□是 |
变更前 |
|
||
□否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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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变更企业注册地 |
□是 |
变更前 |
|
||
□否 |
变更后 |
|
|||
是否变更服务业务范围 |
□是 |
变更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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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变更后 |
|
|||
其他变更内容 |
□是 |
□合并;□分立; □转业; □迁移; □其他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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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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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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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总收入(万元) |
|
上年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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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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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我公司填报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内容及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以上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
( 年度)
企 业 名 称(盖章)
企业英文名称
所属城市
填表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各省级部门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跟踪管理提供依据。企业须参照属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二、指标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填写本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机关,即**省(市)×××区(县)国家税务局或**省(市)×××区(县)地方税务局
(二)服务业务范围可选择多个。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中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四)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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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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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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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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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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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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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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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 |
□是 变更事项:□经营范围;□合并;□分立; □转业; □迁移; □其他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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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服务业务范围 |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1)软件研发及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
上年末职工总数(人) |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人) |
|
上年末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人) |
|
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
总收入(万元) |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外汇/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
万美元 |
|
技术先进型服务 业务收入(万元)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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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
||
企业应缴所得税总额(万元) |
|
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总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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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否享受当年税收优惠政策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总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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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净利润(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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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
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
|
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 |
|
||
获得科技奖励情况(项) |
|||||
国家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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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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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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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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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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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
其它 |
|
||
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区情况 |
简述企业为支撑服务外包业务已采用的专利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主要设备与网络的情况(250字以内)
|
||||
企业承诺 我公司填写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内容及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以上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填报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年度报告》内“企业”均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总成。
企业基本信息 |
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量 |
|
通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量 |
|
||||||||||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注册类型及数量(家) |
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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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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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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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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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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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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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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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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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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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务范围的企业数(家) |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软件研发及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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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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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软件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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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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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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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测试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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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
|
其中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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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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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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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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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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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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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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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企业数量(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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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职工总数(人) |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人) |
|
上年末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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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
总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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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外汇/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
万美元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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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万元) |
|
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总额(万元) |
|
|||||||||||
资产总额(万元)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
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 (万元) |
|
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 |
|
|||||||||||
获得科技奖励情况(项) |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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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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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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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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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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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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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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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当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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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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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结(500字)(包括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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