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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6-25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修订

为确保我市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规定,现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详见附件)按照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实行由分支机构按月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按季度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办法。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预征率暂定为3%。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政策解读
解读一:  
一、制定的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根据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发布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总分机构汇总纳税问题及分支机构预征率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分支机构(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主要内容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按照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实行由分支机构按月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按季度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办法。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预征率暂定为3%。

附件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名称

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名称

经营地所在区县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开发区

东城区主管税务机关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究院

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