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的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简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的通知》(川国税函〔2017〕289号)精神,我局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县(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