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
2018年 7月5日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机构改革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公告》的意义
统一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平稳、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决改革后机构执法合法性问题。
三、公布目录范围
本公告公布的文件为截至2018年7月5日以前,由原市地税局单独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