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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

2018年 7月5日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5〕61号

2005629

2

六盘水地方税务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市州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7〕165号

2007123

3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

2012515




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机构改革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公告》的意义
统一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平稳、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决改革后机构执法合法性问题。
三、公布目录范围
本公告公布的文件为截至2018年7月5日以前,由原市地税局单独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