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文书式样》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鄂地税发〔2017〕5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修改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全文修订重新发布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附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知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案件移送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陈述申辩笔录》失效废止。废止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方便缴费人履行缴费义务,提高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征管效率,根据《湖 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 号)等文件规定,省局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管文书式样》。现将文书式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中涉及的检查类文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 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8 号)中的检查类 文书。
特此通知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文书式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7 年 8 月 9 日
附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文书式样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事项通知书
3.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定通知书
5. 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知书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案件移送函
7.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强制执行申请书
9. 文书送达回证
10. 陈述申辩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