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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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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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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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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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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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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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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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荆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
荆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评税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 |
20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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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荆地税发[2012]137号 |
荆门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
2012.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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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烟草公司荆门市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3.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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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荆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荆门市地税局关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税收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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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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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公告》的背景